更正聲明:有關2022年4-6月成長班真理教導課程(印刷版本):《神權下的君王與子民(二)-王座上的掃羅》,第二至第八課經文版權引用有誤,正確為「《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特此向香港聖經公會致歉。
「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上16:7下)
學員本
麥子穎
2022年4-6月成長班真理教導課程
九龍城浸信會
「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31)
2021-2023年教會主題都以「基督是主」開始,這不單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更是浸信會一直所強調的認信。作為跟隨耶穌的門徒,我們必須服膺在基督和聖經的權威之下。基督的主權也意味着信徒皆祭司的觀念,每一位信徒都應為自己內在生命的建立負責,也須肩負其他弟兄姊妹的福祉,以愛心接待和服侍。
當文士問耶穌誡命中哪一條是首要的呢?耶穌用了舊約聖經申命記六4-5和利未記十九18來回答他。前者是猶太教中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稱為「示瑪」(Shema),意即「聽!」第1頁完指出這位獨特的神的屬性,是獨一、唯一的神,以色列人就要別無選擇地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祂。耶穌緊接說出第二重要的誡命來,「要愛人如己」,祂將兩條誡命連在一起,目的是要表明愛神與愛人同等重要,不可分割的,真正委身愛神的人必會流露出愛人的生命。這兩條誡命是在其他一切誡命之上,可見其根基之本質。
疫情期間,或許生活變得失序,關係顯得疏離,負面思考與情緒加增,冀盼在2022年我們這休戚與共的信仰群體能一起學習「基督是主•與己與人結連」的功課。一方面,透過神的眼光來認識自己,另一方面,重啟人與人的連結,與家人、同事、同學、親友、社區鄰舍接觸互動。
此外,配合本年的主題,成長班透過全年查考撒母耳記上下,嘗試學習欣賞聖經作者在敘事中巧妙的情節佈局和細緻的人物刻劃,藉此啟發我們對聖經歷史故事的神學意義作出反省。我們亦能從較廣的角度去看聖經人物的一生,不是只從他們片段性的事件判斷他們的善惡,而忽略了他們人性中的複雜性。盼望在場場精采的敘事中,我們有新的洞見及學習,更能認識自己、他人及神。
(吳彩虹牧師)
第2頁完本季查經主題「神權下的君王與子民(二):王座上的掃羅」,主要查考撒母耳記上13:1-31:13的內容,記述掃羅作王的經過、墮落,直至掃羅家之覆亡。
上季研讀撒上1-12章,認識到儘管以色列的治理方式,由士師模式轉變為王國制度,但神仍坐著為王(king)。神揀選、任命以色列的君王(ruler),作為祂在地上的代表保護選民。只要君王和百姓都誠實敬畏神,盡心事奉祂,神必不撇下他們,掩面不顧。否則,他們要一同承受離棄神的後果(12:20-25)。
不過,掃羅作王的敘事,卻是以他的墮落作為開始。掃羅尋求地上君王的尊榮,抗拒神委任君王的條件,一再「愚頑」悖逆,以致神離棄他,一生活在爭戰中,終日惶惑恐懼。掃羅的生命反映當時整個以色列群體對神的小信不敬,他們必然要面對立王這困局帶來的問題,挑戰他們如何在君王的專權下繼續向神忠誠,活出謙卑、敬虔的生命。然而,經文對立王的態度亦非只有負面,16章記述神揀選大衛代替掃羅,作為讓以色列回轉的機會。透過對比二人的生命,讓讀者反思自己跟隨神的態度,作為對我們生命的警惕。
從敘事角度來看,撒母耳記的作者運用了很多敘事技巧,讓我們可以透過人物比較、場境轉換、對話、用字等,來理解經文訊息。因此,撒母耳記帶給我們的並非只有是非對錯的教導,而是帶領我們進入聖經人物所處的掙扎當中,第4頁完深刻地讓我們體會作為神權下的天國子民應有的警覺與謹慎,以致能與他者一同經歷神拯救的福音。
第5頁完為了配合本季查考每一課的主題內容,現從教會詩集中建議詩歌數首,以供參考選用:
每 課 主 題 | 建議詩歌(首) |
---|---|
第一課 遵守神吩咐? | 348 懇求教我聽主聲音, 424 奉主聖名奔跑 |
第二課 與我何干? | 276 慈悲仁愛上帝, 349 憑祢意行 |
第三課 誰揀誰選? | 340 主,我願像祢, 351 我生命敬拜主 |
第四課 誰的爭戰? | 418 靠主剛强, 422 恩惠主宰 |
第五課 向誰盡忠? | 459 以愛相連, 393 使我作祢和平之子 |
第六課 神將他交在我手裡? | 325 我知所信的是誰, 316 當信服神 |
第七課 誰更愚頑? | 334 開我眼睛使我看見, 331 成為我異象 |
第八課 誰願作僕人? | 278 求主察看, 333 更多愛祢 |
教會網頁(http://www.baptist.org.hk/lesson_song/index.php)上備有這些詩歌的獻唱錄音,可供參考。
(主頁>教會事工>十三部工作>音樂部>成長班每課詩選)
請在查考經文後,每位組員都分享一下「我的生命實踐」,讓神的話語更深入地塑造門徒的生命。
本周所學的功課,你會與誰分享呢?你會與他們分享甚麼信息?
小組內或外,有誰需要幫助?你或小組可以怎樣幫助他/ 她們?
邀請其中一位組員或分成 2-3 人小組作結束禱告,感謝神讓我們領受了祂的真理,為以上的需要,祈求神的幫助和供應。
第9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掃羅面對非利士大軍壓境(13:1-7)
二、掃羅順應形勢變化而獻祭(13:8-12)
三、撒母耳宣告掃羅王位必不長久(13:13-15)
撒母耳記上13至15章記載了掃羅作王與衰落的經過,同時亦是過渡到神興起大衛的重要敘事。13:1-15作為這段落的序章,記載的只有發生在「密抹之戰」前,在「吉甲獻祭」這件小事。在這事件中,掃羅因沒有遵守神的命令,以致神要另立合祂心意的新王,宣判他的王位只有短暫的日子,必不長久。這宣判命定了掃羅短暫的王朝。
13至15章這段落是由掃羅與非利士人的戰事開始(13:1-14:52),直至與亞瑪力人的爭戰結束(15:1-33),這兩場戰役呈現了掃羅被神厭棄的原因。在13:1-15「吉甲獻祭」第12頁完事件中,主角是掃羅與撒母耳。他們的相遇象徵著以色列的治理制度由士師模式轉變為君王模式,過程中兩者必然會產生碰撞。在新制度下,管治以色列的角色分別由國君(領導軍隊)和先知(向國君傳達神的旨意)共同擔當。我們必需按照早期君主制對君王與先知的身分角色關係來理解,先於判斷他們的行動對錯,來解讀掃羅的興衰,以及感受撒母耳的悲憤。
此外,當閱讀13-15章裡的掃羅,也不能抽離14章對約拿單的描述來解讀他的生平。因為經文由13章開始鋪陳約拿單的出場,接著亦以很大篇幅記述他對戰非利士人時的英勇、決斷、智慧、恩慈,以及他對神的信心與順服,凸顯出掃羅的輕率和愚昧。約拿單比掃羅更符合君王的形象,然而神始終憑自己的心意作出選擇。藉著這些對比,讓我們反思誰是真正的王,校準我們的身分服膺在神權之下。
本課將集中研讀撒上13:1-15,經文的重點是掃羅因沒有遵守神的吩咐,被宣判王位必不長久(13:13)。但令人費解的是,整段經文其實並沒有直接列出任何掃羅需要遵守的命令。因此,我們將從(1)掃羅的處境,(2)君王、先知傳統,來思考「遵守神吩咐」的真正意義。透過這含義,幫助我們反思在我們的處境與聆聽神心意之間的掙扎。
第13頁完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13至14章記載掃羅作王時期的唯一事件︰「密抹之戰」。
「密抹之戰」是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之間的衝突,13:1-7記載的是這場戰役的前哨戰。按13:19-21的描述,非利士人當時壟斷了鐵器的製造,反映他們在以色列境內有一定勢力。不過,壟斷了穩定的貿易關係,反映出兩個民族之間並非常有戰爭,而是有一定程度的和平。然而,非利士人的勢力是肯定的,因為13:3指出非利士人在便雅憫地內的迦巴設有防營。防營是非利士人的行政和軍事重地,這地距離掃羅居住的首都基比亞只有不到5公里。因此,約拿單發起的攻擊是近乎瓦解非利士人對便雅憫地的控制,一挫他們對以色列的威脅,但也因此觸發了非利士人與掃羅之間的長期戰爭。
隨後,非利士人開始反擊以色列,大興兵馬要收復失地,進駐密抹預備與掃羅交戰,迫使掃羅退守吉甲。百姓見狀大驚,只得急忙躲避在山石林間,甚至逃走,剩下的人都是顫慄發抖地跟隨掃羅。
第14頁完
13:1 這節原文直譯為「掃羅登基時……歲,統治以色列……(兩)年。」前半句是關於掃羅即位時的年歲。原文中並無註明準確歲數,大多數學者猜測掃羅是大約在三十至四十歲左右即位。後半句雖然有保留「兩年」的字眼,但從《撒上、下》歷史序述推算,掃羅在位並不只兩年,大約有二十年。因此,這「兩年」的意思可能是指由掃羅在11章正式被確立為王,到15:28正式被神廢棄所相隔的時日。
這節經文的重要性是要凸顯掃羅被視作王的年日非常短暫,此外,亦與11-12章起分隔作用,在時間性上表達他在10章接受撒母耳任命為王後,並沒有如實按他的吩咐立刻完成整個登基為王的過程(10:7-8),把握機會攻打非利士人,而是拖延到13章。因而,我們可理解掃羅的「糊塗」與他拖延完成神的委任有關。
13:2、5-7 掃羅為自己建立軍隊,看重人數多寡為戰勝關鍵。但經文透過數字來反映百姓的心態︰跟隨掃羅的人數由3000到2000(分成小隊),一直遞減到600人(13:15下)。這裡的情形與11章完全相反,先前那些蒙神的靈感動的人,在這裡對掃羅的帶領和神的保護幾乎沒有信心。諷刺的是,百姓要求立王是為了獲得安穩和保障,但現在他們竟懼怕他們的王,不信任他,甚至要逃離他。
第15頁完
13:3-4 約拿單攻擊非利士人在迦巴的防營,惹怒了非利士人,引來反擊。掃羅趁勢吹響戰爭的號角,呼召本來服侍非利士軍的希伯來將士轉過來幫助自己(14:21),又使以色列人聽見開戰的聲音來跟隨自己。要解釋約拿單的行動,會牽涉到理解以色列「君王登基」的過程。撒母耳在秘密膏立掃羅時,給予他一個君王登基的任務,原意是藉由完成任命的任務,顯明他的能力,得百姓確認為王。這任務分為兩個部分︰一、他要看準機會攻打非利士人,顯明他作王的能力;二、完成後到吉甲等待撒母耳,好得到正式確認,並藉著他聆聽從神而來的吩咐,得到進一步對付非利士人的指示(10:7-8)。
不過,掃羅在確認神揀選他的預兆後,隨即便隱瞞他被立作王的事實(10:14-16),並且沒有把握機會攻打非利士人,反而以攻打亞捫人來獲取民眾的確認(11章)。掃羅遲遲沒有對非利士人作出行動,直至13章,才由約拿單來完成有關君王任命的第一項任務。然後,君王任命的第二部分才獲得啟動,掃羅便到吉甲等待撒母耳。
第16頁完
問題討論︰
掃羅帶著顫驚發抖的軍隊,從密抹退守到吉甲後,在那裡等候撒母耳按約定的日子前來獻祭,聆聽神進一步的指示。但掃羅按照約定等了七天後,撒母耳卻還未到達。掃羅判斷形勢,眼看敵我懸殊下,百姓紛紛逃離,因此他決定先勉強自己獻上祭物。這引發了掃羅與撒母耳之間的第一次衝突,也是掃羅衰落的第一個階段。
這段經文以撒母耳和掃羅的對答,呈現出君王與先知之間的矛盾。掃羅所代表的是君王制度,他是從君王的角度來看待形勢和作決策。從戰場上的情理來看,立刻獻祭可以同時滿足尋求神指引及穩定軍心的作用,相當合理。至於撒母耳,他所代表的是先知制度,象徵著在神權管治下的第17頁完以色列,君王仍須與先知合作,共同服膺於神的主權之下。因此,對撒母耳而言,君王的首要任務是聆聽神的吩咐,先於按自己的判斷行事。
13:8-9 「撒母耳所定的日子」有兩個可能性︰一、撒母耳定期巡行以色列的規律(7:16);二、有關「君王登基」過程的約定(10:8)。從獻祭內容是燔祭和平安祭來看,似乎更貼近後者,並且肯定是與出戰前求問神有關。這兩句簡單地記錄了掃羅的獻祭過程,並沒有質疑其合理性︰1) 他按著與撒母耳的約定等足了七日;2) 作戰前,他有責任凝聚軍心,挽留離開的人,鼓舞士氣。這裡記載他只獻完燔祭後,撒母耳就到了。
13:10-12 從整件事的情理來看,撒母耳的責問顯得無情。掃羅感到他的不悅,隨即以四個理由為自己辯護︰一、參與戰事的百姓潰散,離開自己;二、原文強調指責撒母耳遲來的責任;三、非利士人逼近,再無退路;四、還沒有向耶和華禱告。掃羅先描述三個當前可見最迫切的困局,再提出「還沒有向耶和華禱告」。表面看來,他的動機非常合理和虔誠。不過,「還沒有向耶和華禱告」,原文可譯為「我還未求得上主的喜悅」。從句子的鋪砌排序來看,掃羅的心態可能是認為對付目前形勢比等候神更優先,甚至視禱告為獲得神幫助的手段。
第18頁完
問題討論︰
撒上8:5、20記載百姓要求立王的動機有違以色列要與別國不同的特質,而且是拒抗神在軍事領域的盟約統治。掃羅私下獻祭,似乎就是在反映王權對神主權的抗拒。
掃羅自辯後,撒母耳對他作出了第一次失去王位的宣告。掃羅的糊塗是他沒有對作為以色列的「君」之身分與責任的自覺,不明白「敬畏神、遵守祂的吩咐」之絕對性,凌駕於一切環境的轉變和人的心思謀算。因此,他的糊塗要承受後果,他和他的後裔都不能管治以色列,神會憑自己的心意另選一人作王。
第19頁完
13:13-14 撒母耳的神諭在原文中強調以「吩咐」的動詞作為字根的字眼,包括︰你神吩咐你的命令;立他作百姓的君王;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這裡強調以色列君王的出現乃是出於神的命令,君王必須要接受神委任他時所確立的權力結構,必須在一切事上敬畏神(12:23-25)。因此,經文雖沒有言明命令的內容,但遵守神吩咐的基本意思,就是接受和順從神的管治。掃羅卻順應環境變化,看重百姓的注視和認受,期望以禱告作為手段獲得祝福,奪取只屬於神和先知的權力,沒有依從神的委任。因此,撒母耳嚴厲地宣判他要面對的後果。
13:14 申命記17:20記載有關立王的指示,提到以色列的君王制度並不是世襲制,乃是神憑自己的心意揀選追隨祂心意的人。神對君王的任命並不落入人的手裡,這個主題從撒上一開始寫以利家和撒母耳家的故事,就已經說明了由家族繼承來管治的失敗。
問題討論︰
經文提醒我們,「遵守神吩咐」的基本含義是接受神的管治,從而學習敬畏神。不過現實處境中,我們也會如掃羅一般,面對很多看似合情合理,又迫在眉睫的難題,因此常常困在祈禱等候和把握時機的兩難之間。從撒母耳對掃羅的判斷中,我們可以學習到這兩難帶來的問題不在於是否欠缺等候的耐性,斟酌點也不在於時機,而是自己認為能夠作出比神更屬靈、更合乎形勢的判斷,甚至在困難臨近時,取代了神的位置,僭奪祂應有的權柄。求主幫助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學習專心敬畏祂。
第21頁完
掃羅順應形勢變化,利用禱告作為權宜之計,挽留百姓。這樣視禱告為服侍王權的工具,同時也隱藏著要操控神來達到自己所確立的目標的心態。我們如何禱告,反映我們如何信靠神;我們對待禱告的態度,反映我們對神有怎樣的信心。求神鑒察,讓我們在禱告裡學習信靠,專心仰賴神。因為信靠神就是一次又一次放下己意。
撒母耳對掃羅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撒母耳記上13:13)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二課:與我何干?」,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22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第26頁完
一、掃羅起誓詛咒百姓(14:24-35)
二、掃羅再次輕率起誓(14:36-42)
三、百姓救約拿單免於死亡(14:43-46)
13章簡介「密抹之戰」的前奏後,經文沒有再記載掃羅如何看待自己將要失去王位的宣判,亦沒有記載他有否再尋求神的指示。只記載他隨即數點士兵人數,預備還擊非利士人。
14章1-15節卻將敘事鏡頭轉向約拿單,敘述他在「密抹之戰」中有過人的膽識以及對神完全的信心。經文描述他對非利士軍營相當熟悉,可見他對作戰有周詳的準備;從「拿兵器的人」跟隨他的態度來看,可見他是值得信賴的領袖。這段經文顯出神與約拿單同在,但更重要的是要肯定以色列人最終得勝,全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作為(14:15, 23)。
相比約拿單,14章記載了掃羅起誓禁止行軍百姓進食的事件(14:24, 39)。整個事件中,掃羅的輕率間接使百姓陷在罪裡,也導致他自己和約拿單成了被詛咒的對象。本段經文的焦點放在象徵王權的掃羅和約拿單與百姓的對話上,從其中帶出了王權與百姓關係中的張力,引致最後一同墮落的結局(15章)。
第27頁完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掃羅命令百姓整日追擊非利士人,使他們非常疲憊。神使以色列人在戰爭中得勝,按理來說,即時危機已經解除,然而掃羅卻要徹底剿滅敵人來報仇,竟起誓詛咒於當日為了要進食而停下來的人(14:24-26)。這詛咒使百姓畏懼,沿路看見食物都不敢吃,因而飢餓難耐。及至忍耐到距離密抹三十多公里外的亞雅崙,見禁令時限已過,在飢腸轆轆下,等不及將肉煮熟就吃下,犯下了吃血的罪。掃羅為百姓犯了律法上的禁例(參申12:16),第一次向神建了一座壇(14:31-35)。
這事件中有一插曲,就是約拿單因沒有聽見父親掃羅的誓言,在行軍途中吃蜂蜜的事件。作者刻意藉著約拿單的行動,以及他與百姓的互動,來凸顯他與其父親在品格上的差距。
14:24 「起誓」是整段經文的焦點。「起誓」(’alah)在這段的用法乃是代表「詛咒」,它的性質是一個威脅,而不是一個祈願。這詛咒帶有神聖的約束力,牽連所有打破它的人。在舊約應用「詛咒」,通常帶有自我譴責的意味。掃羅在此運用詛咒顯然是出於私願,他意圖通過第28頁完通過自我否定、佯作偉大的姿態來確保神的幫助,卻要百姓來承受誓願的結果。本段其後用上另一個字「誓言」(shava‘;14:27-28),來指涉掃羅所起的誓,其字根是「愚弄」。經文暗示掃羅的起誓是對神和百姓的愚弄,因為經文一再強調是「神使以色列人得勝」這場戰役,但掃羅卻諷刺地以此手段來確保得勝,並威脅到百姓的性命,阻礙了協助神實現對百姓的拯救。
14:25-27 掃羅要求百姓不准花時間停下進食,虛耗他們的體力和鬥志。然而,神看重的卻是隨時儆醒、作好準備,並且不浪費時間、力氣的好將士。經文強調約拿單為回復體力用手伸杖取蜜進食,未曾停下腳步的過程,正好符合上述好將士的形象。不過,約拿單沒有聽見掃羅的誓詞,是因為戰線蔓延太廣泛,以致有可能錯過了。
14:28-30 約拿單指「我父親給這地添麻煩了」,是批評掃羅以不切實際的誓言連累了國家和百姓。這裡的著眼點不是掃羅的行動帶來甚麼麻煩,而是著眼於約拿單認為他是「帶來麻煩的人」,會連累他人。
14:31-32 耶和華給以色列的律法中,認定血是神聖的。因為血被認為帶有生命,能夠獻在祭壇上作贖罪祭,所以不能吃。吃血的人要面對的後果是必在民中被剪除(參利17:10-14;申12:15-16, 23-27)。
第29頁完
14:33-35 經文多處表達掃羅的詛咒連累百姓,但他不單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狂妄,更將所有罪責推卸給百姓,指責他們背信棄義,行了詭詐。為此,掃羅命人預備大石頭,作為祭壇,安排在其上屠殺動物,目的是為正當地取用肉食。35節「開始」一詞原文的措辭並不清晰,可指這是掃羅初次認真地敬拜神。不過,這字原文字根與「褻瀆」相近,因此也可以認為掃羅只是開始了建祭壇,卻不能肯定他有沒有真正完成。
問題討論︰
這段經文將約拿單與掃羅並列,從他們看待百姓的態度、作決策的智慧作對比,從這些錯綜複雜的互動中,進一步帶出以色列領袖與百姓之間的矛盾。
第30頁完
掃羅想趁入夜乘勝追擊,殺盡敵軍。他為突擊求問神,卻得不到任何回答。掃羅認定百姓中有人犯罪,以致神疏遠他們,因此要找出犯罪者,處死他,以免被牽連。經過追查,最終找出了約拿單。
這段經文雖然以掃羅為主角,但焦點也同時落在百姓對王權的畏懼上。
14:36-37 這段以大量掃羅的獨白為主,並藉著神和百姓以沉默和模稜兩可的態度來回應掃羅。這敘事顯出掃羅王權大勢已去。撒上由此開始記載神對掃羅沉默,以示他再也得不到神喜悅,肯定他被廢棄王位的結局。
14:38-39 提說「永生的耶和華」是以色列人其中一種起誓的格式,這格式在舊約出現了43次,其中撒母耳記佔16次。起誓者以「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求告神的拯救,背後代表認信神會積極主動地介入人類歷史,顯明祂與子民同在。諷刺的是,掃羅卻表現得好像並未察覺他已經失去神的同在。他極力以各種宗教禮儀為名,著急以軍功戰績,來證明自己能履行王權的承諾,並為百姓帶來拯救,但他的所作所為實質卻為百姓帶來很大的不便與懼怕。
第31頁完
14:40-42 這裡的掣籤儀式,是早期以色列用來作判決的合法宗教儀式。七十士譯本有提及他們使用「烏陵和土明」來分別出哪一方有罪(烏陵代表有罪,土明則為清白)。按出28:30及利8:8所載,「烏陵和土明」乃兩塊一黑一白的石頭,放於祭司衣服(以弗得)前,一塊決斷的胸牌之內。祭司將以色列的申訴帶到神面前,祈求神自己顯明真相,作出判決。
另一個焦點落在百姓回應掃羅的描述中。經文先後兩次寫百姓以「你看怎樣好就去行吧」來回應掃羅:第一次回應他出兵的決定,第二次則是掣籤分組(14:36, 39)。在第一個片段,百姓比祭司更先回應掃羅。他們是基於明知出戰前要求問神的情況下,仍然任憑他隨心而行。第二個片段,發生在掃羅為掣籤分組後。百姓明明知道約拿單吃蜜糖的前因後果,知道他是違誓的人;他們也知道掃羅將自己與兒子歸到一組,與百姓分開另一組來掣籤的答案。但他們卻任由掃羅繼續下去,任憑他自行承受結果。掣出約拿單的結果,進一步肯定13:14對掃羅的後裔必不能繼承王位的宣判。
第32頁完
問題討論︰
掃羅與百姓的對話,帶出了領袖與百姓各自的無奈。掃羅作為以色列的君王,卻失去了神的同在,聽不見神對他的帶領。百姓離心漸大,以致掃羅可能因此著急於要重振威望,脅迫百姓順服。面對無力、失策的領袖,百姓苦不堪言,非到絕境,也得順從領袖的決定。下一段更是達致兩者關係張力的高峰。
掃羅執意要殺約拿單,一直沒有明確表態的百姓,終於開口極力維護約拿單,阻止掃羅將他處死。這段落特別之處就在百姓態度明顯的轉變。
第33頁完
14:43 掃羅問約拿單「你做了甚麼事」,這句子與13:11撒母耳在掃羅獻祭後問他的問題一樣。但見掃羅不斷迴避自己作過的事,約拿單卻坦然直白事實,且沒有對自己或他人作出過多的判斷和評價。
「看哪(Behold),我就要死嗎?」,原文直譯也可是「我在此(Here I am),我將要死」。《和修版》將此句譯作反問句,具辯護性質,但在原文中也可以是直述句,有接受結果的意味。無論如何,經文描寫約拿單在遇到不合理的裁決,甚至威脅到生死時,仍能保持正直坦誠,對情理皆有準確判斷,也不會為自己辯護而脅迫他人。
14:44 掃羅堅決要處死約拿單的態度,與他在11:13的表現完全不同。在11:13,他認定在神施行拯救的日子,不可殺人。不過,儘管這段經文一再強調這日是「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得勝」的日子(14:23),掃羅卻乖僻地推翻自己曾經所作的認信,要殺違誓的人。讓人質疑掃羅對神的敬畏是否出於真實認信神是拯救,以致順服神,還是他看重從人意而來的權柄,勉強百姓順從自己。
14:45 百姓在此的表現與前一段落截然不同,他們堅定否決掃羅的決定,不許他殺害約拿單。從文句可見,百姓同樣向永生神起誓,尋求祂公正的拯救,以抗衡掃羅的誓言(14:39)。百姓在這關鍵時刻冒死苦諫、力挽狂瀾,第34頁完因為他們從約拿單的信心和行動中,知道神與他同在,揀選他拯救以色列人。
雖然他們的焦點正確,但是從百姓對待掃羅與約拿單兩位領袖的態度上,經文卻留有空間讓讀者回想百姓當初要立王的動機︰「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8:19)。百姓期望的是一位能帶來勝利的領袖;他們的期望是合理的,因為君王的基本職責是帶領軍隊打仗。經文也沒有否定掃羅與約拿單的戰績,所以他們維護約拿單,也為此屈從掃羅無理的要求,未有適時對王作出勸諫。然而,神對以色列的要求是王和百姓都要單單順從神(12:14-15),而非彼此畏懼和屈從。綜觀此段,經文沒有明確回答神最終的回應,到底百姓是否真正關心神的作為,抑或只從利益考慮擁護的對象,實在值得令人深思。
問題討論︰
第35頁完
14章開始是掃羅王權漸漸沒落的進程,這是掃羅與百姓一同造成的。掃羅的執意與頑梗,使百姓畏懼而盲目跟從,營造了虛謊的順服。百姓雖然在危急關頭說出正確的看見,但也錯失了勸諫的時機,以及一同聆聽神吩咐的機會。15章會見到這個模式一再重複,更甚的是從保留掠物的事件中,見到君王與百姓合謀奪取屬於神的權柄。這頑梗的罪與拜偶像相同,因此撒母耳以「聽命勝於獻祭」作為對以色列的審判。
從本課經文中,我們可看到一個專橫的領袖和一個失望無奈的群體。領袖的專橫無理,令他失去作為領袖的信用和能力;群體對領袖失望,因而放棄對他作出勸諫。這樣的故事或許也有機會發生在任何一個信仰群體之內,若彼此的不信任與氣餒導致群體成員不再以愛相待、彼此勸諫,就會一同漸漸遠離神。以弗所書4章提醒我們,同為一個屬神的群體,唯靠仰望耶穌基督的恩典,才能竭力保持聖靈所賜的合一,仰望神恩成長,彼此相助,使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4:1-16)。
《撒母耳記》以君王的生命代表整個群體的屬靈情況,因此,以色列的敗落,不止是掃羅一人的罪過,百姓也不能推搪他們的責任。有時候我們對別人的失望,可能來自自第36頁完己對擔任某些角色的人賦予的期望。但我們要留心,弟兄姊妹的關係不是從屬關係,不會重這個、輕那個。我們乃是同屬基督一個身體,彼此服侍,並且都要為自己所作的向神交賬。我們都屬於神,惟有神能判斷人,因此要恰當地看待自己和別人,不用爭競較量,也不必妄自匪薄。
百姓對掃羅說:「約拿單在以色列人中這樣大行拯救,豈可使他死呢?斷乎不可!我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連他的一根頭髮也不可落地,因為他今日與神一同做事。」於是百姓救約拿單免了死亡。(撒母耳記上14:45)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三課:誰揀誰選?」,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37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神指示撒母耳另立新王(16:1-5)
二、神憑祂的心意揀選大衛(16:6-13)
16章開始的經文在撒母耳記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承上,接續13-15章神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王,預告祂自己會另找一位合祂心意的人。經文的鋪排讓讀者期待神所揀選的人是一位怎樣的領袖。啟下,帶出大衛被神興起的過程。由16章開始至《撒上》完結,屬於掃羅仍然在位的時期。大衛並沒有立即登基為王,也沒有篡位奪權,而是臣服在掃羅的王權下,等待神為他作主的時刻。
雖然16章後仍以掃羅為主要角色,但大衛卻開始嶄露頭角。16-17章有三幕介紹大衛的出場,分別讓人從大衛的家庭(16:1-13)、從政(16:14-23)和征戰(17:1-58)經驗來認識他。藉此將大衛的生命對比掃羅的生命,讓讀者第40頁完知道神揀選人不是憑著個人際遇條件,或其內心、行為有多好,以致值得被選上,而是全憑神的心意。
本課16:1-13是神透過撒母耳選立大衛作王的片段。大衛受膏的過程與掃羅的相似,同樣經歷「由神任命、神的靈同在顯明身分、受百姓確認」三個過程,表達了先知對君王職分的認同,正式介紹大衛登上以色列王國的舞台。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16:1-13是正式介紹大衛出場的第一幕,但對大衛的描述卻只有16:12一節。再者,大衛並沒有在經文內說過任何一句話,或作任何行動,只透過其他人的對話和行動引出「大衛」的存在。這特別之處喚起人對「大衛」的期待,留心之後對他進行的描述。
此外,這段經文也有兩個特別強調的地方︰
第一是神與人的互動︰在大衛整個受膏過程中,主要是以「神說話」帶起先知的動向,以及各人的反應,可見神才是主動作工的那位。相反,大衛乃處於被動︰被父親傳喚、被撒母耳膏立、被神的靈感動。這互動肯定神完全的掌權,並提醒讀者神對以色列立君王的心意。
第41頁完
第二是「看」︰前幾章經文看到君王和百姓在面對重要抉擇時,乃是憑眼目所見的形勢和條件來衡量。只有約拿單在突襲非利士人時,能認定「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這段經文再次回到「看」這個主題,並在揀選這個主題上,強調由「誰」去看的重要性。
16:1-3 經文開首描寫撒母耳為神後悔立掃羅作王而心情悲傷。在這徬徨之際,神再介入以色列的歷史之中,親自揀選新王。16:1「因為我在他兒子中已看中了一個為我作王的」,原文意思是「因為我已在他眾兒子中為我自己預備(ra’ah)(provided for myself)了一位王」。以色列要求神按他們心意,為他們立王,神卻是為祂自己的心意作揀選,並不受人的意思左右。(*補充︰ra’ah︰與「看」為同字,有仔細察看後作出預備的意思)
這亦是《撒上》第一次介紹大衛的段落,除了提及他父親耶西和伯利恆外,再沒有溯源他的先祖。這樣的表達,與撒母耳及掃羅的「出場方式」截然不同(1:1;9:1-2)。16章的作用,是向讀者介紹一位重要的新王,卻不以讀者期望的方式來介紹他。
16:4-5 經文描述先知畏懼掃羅(16:2),亦以「戰戰兢兢」來形容長老們的心情(16:4)。使用「戰戰兢兢」,除了呼應先知的心情外,更是《撒上》慣常用以表達百姓受制於王權下的失望與畏懼。神在此時介入,逆轉時第42頁完時勢,藉先知的行動預告︰神雖廢棄掃羅,卻仍會與新王同在,祂眷顧以色列,賜下平安;神的介入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撒母耳吩咐長老們自潔,再由他親自使耶西與他眾子經過潔淨禮儀,邀請他們一同朝見神獻祭,行自潔之禮及享用歡樂筵席。經文敘述的焦點也由此集中在耶西和他的兒子身上,但至此仍只提及大衛的兄弟。
問題討論︰
撒母耳邀請耶西的家庭共享獻祭的筵席,不過,耶西家卻並未知道赴筵的真正意義,就如撒母耳先前秘密膏立掃羅一樣,對再立新王一事保密。由此可見神一再介入歷史,為自己揀選能帶領以色列的人,在下文讀者要留心神在耶西家的工作。
第43頁完
本段經文接續上文焦點,記錄撒母耳膏立大衛的經過。
本段中心思想是神對人的揀選。作者刻意用很多與「看見」(ra’ah)一字相關的文字技巧,來表達神與人看事物的不同,乃是基於兩者在本質上的分別。因此,本段有關揀選的重點在於「誰」去看,而非人有何「看得見」的條件值得被選上。
16:6 經文特別用一個有肯定意思的字「一定」(’ak),來表達撒母耳看見以利押後的判斷,認為神一定會選擇他作王。從16:7神對以利押外表的描述,可見他的形象與掃羅如出一徹,看起來有比較符合能夠帶領百姓爭戰的條件(9:2;10:23)。撒母耳可能認為過往神選擇此形象的人作王,如今也一樣。
16:7 上半節的「看」(nabat)與第6節及第7節下半節的「看」(ra’ah)不同,這動詞包含帶著期盼的關注(show regard to, pay attention to)。因此,上句的意思是︰不要將寄望放在他的外貌和身材高大之上,[因為]我不揀選他。原文特別用「因為」作連接,表示人的希望只能寄託在神身上,不在人的條件上。即使這些條件曾出現在神揀選的人身上,但祂會按著時候,再次揀選合適的人,配合祂施行逆轉與拯救的工作。
第44頁完
下半節強調神與人絕對性的差異,是揀選的先決條件。在這裡要留意的有兩個要點︰
第一、誰去「看」︰原文句子以「先名詞、後動詞」的方式排列,與一般文法不同,用意是強調「誰」去看,凸顯人(the mortal)和神(the LORD)在本質上的差異。凡人的眼光受制於有限的經驗,正如上文先知也會按神過往立王的經驗作出判斷一樣;然而,神的眼光不同人的眼光,其工作不受經驗和環境限制,因此人只能尋求和察驗祂的心意,不能妄斷猜度。
第二、「外貌」與「內心」︰這裡「外貌」(‘ayin)一字不同上半節「外貌」(appearance)的用字,而是更直接用「眼」(‘ayin)這字,意思是「憑眼見」。「憑眼見」強調的是人心的慾望;人憑著自己的慾望作判斷,因此那些顯眼的條件,反映的是人自己的關注。「眼」直接對應「心」。如果「眼」所表達的不是外在條件,而是對應「看」這個動作的人的心態,則「心」表達的也不是人的「內在條件」,而是神自己的心(正如13:14合神的 [心])。人蒙揀選的依據,在於得著從神而來的肯定,全憑祂的主權和恩典,不在乎人的內心質素或外在條件,亦因此不需其他條件來反覆肯定、證明自己。
神的揀選是憑藉祂的心,不是憑藉任何一個人的內心能夠清潔到一個地步,值得被神選上。雖然在《撒上》往後的敘事中,會看到大衛較掃羅更蒙神悅納,但在現階第45頁完段,我們仍不應從大衛的生命質素來猜度神揀選人的條件。因為神也沒有揀選敬虔及生命品格上都與大衛相若的約拿單,說明神的揀選全是出於祂的心意和恩典。
16:8-11 耶西的眾子一一從撒母耳面前經過,卻全都沒有被神選上,先知也沒有把握誰最終會被膏立,只能尋問神。經文特別之處,在於對大衛的存在感只有極低程度的描述︰1) 先知要在耶西家舉行重要的獻祭,但耶西竟然沒有立刻喚回大衛,彷彿好像遺忘了他,凸顯出大衛不起眼的地位;2) 第11節形容大衛為最小的(smallest),對應掃羅出身於最小的支派中、最小的家族這一背景(9:21;15:17)。經文刻意描繪大衛的卑微,與哈拿之歌的主題非常吻合︰神抬舉卑微的人。大衛與掃羅在本族的地位同樣卑微,同樣蒙神揀選,結局卻大相徑庭。
16:12 經文用上一連串俊秀的形容詞描繪大衛的外貌,顯示他缺乏調兵遣將的經驗,完全不符眾人期望的驍勇善戰之形象。上文一直強調人以自己心中的英雄形象來揀選君王,這裡描述大衛與掃羅的差異,用意是諷刺人的短視。神對大衛的揀選,只是簡短地以一句「這就是他了」(for this is he)來確認,卻勝過任何外在條件。
《撒上》對神作揀選的意義,通常是指向一個逆轉性的改變。在這裡,神吩咐撒母耳「起來」(qum)這個用字,第46頁完除了是動作上的吩咐,亦是回應先知對廢棄掃羅王之悲傷哀慟的轉向(16:1)︰神扭轉以色列的悲劇。
16:13 經文以神的靈「穿透」大衛,作為他被神膏立為王的憑據,這與掃羅被立為王的經過一樣(10:6,10;11:6)。大衛同樣經歷了「由神任命、神的靈同在顯明身分」這兩個「立王」階段,還差一個「得到百姓公開確認」的階段。
問題討論︰
本課是《撒上》第一段介紹大衛的經文,此段沒有對大衛的家勢、體格、性情和能力著墨太多,是要說明比起勢力、經驗和能力更重要的,是神親自肯定對他的揀選,使他配合自己的計劃。神的計劃不從人願,也不受人有限的目光限制,提醒我們要反省自己會否因自己的限制、慾望和狹窄的想像,妄斷了自己和他人,錯過了神使用不同人來成就祂的計劃。
本段課文特別針對先知和百姓在神揀選以色列領袖時,都對「王」的形象有先入為主的印象︰能滿足他們對「王」的要求──可帶兵征戰沙場的人──與神在過往揀選的領袖一樣的形象。16:7卻強調,人不應將希望寄託在眼目可見的條件之上,也不應寄託在過往的「成功例子」之中,只能仰賴神的帶領與肯定。既認定揀選是出於神,我們也不應該執著以自己的限制、慾望和狹窄的想像,來看待自己與他人,以致錯過配合神工作的時機。我們應好好珍惜並負責任地活出蒙揀選的位分來。一句出於神恩典的認定,勝過我們千言萬語。
第48頁完
當我們重新去看神的揀選時,要常反省自己的判斷會否受制於歷史、經驗和私慾。尋求神的心意和計劃是一個過程,不是直接到達的目的地。正如撒母耳在尋覓新的受膏者時,也沒有絕對把握,只能將耶西的兒子一一引到神前尋問。否則,我們就是自以為神,取代了祂的工作,而不是參與在神的工作裡。
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下)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四課:誰的爭戰?」,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49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大衛被帶到掃羅面前預備出戰(17:31-40)
二、大衛迎戰歌利亞(17:41-47)
本課經文是《撒上》第三段介紹大衛的經文。自大衛被撒母耳膏立後,神的靈已顯明與他同在,作為對他的肯定,在確立王位的過程上,只差未公開受民眾確認。在課文中未有提及的第二段經文,講述掃羅因精神受困擾,須接受治療,以致大衛有機會進入皇宮服侍,為他彈琴治病。大衛的政治地位日漸重要,開始被掃羅家和其臣僕所認識(16:14-23)。如今,在以拉谷對戰非利士人的戰場上,毫無打仗經驗的大衛正式登上被百姓看見的舞台。
第52頁完
以拉谷戰事之始,非利士人中一個迦特人歌利亞出來作先鋒罵陣,其外表氣勢震攝以色列民,使他們驚惶害怕,不敢迎戰(17:1-11)。這狀態維持了四十日,以色列人逐漸變得灰心喪志。這時候,大衛的父親耶西吩咐他前往戰場探望三個哥哥,要知道他們是否平安。這機會使大衛親自聽見敵人羞辱神,促成他迎戰歌利亞的時機。
在這段落中,大衛仍以不起眼的跑腿角色出場;他的形象沒有任何具戰士特徵的優勢。不過,大衛與掃羅和以色列民最大的分別,就是能夠認定這一場是屬於耶和華的戰役。「這是耶和華的戰爭」(17:47)是《撒上》的主題,對應上一季查考「約櫃敘事」,神必親自彰顯祂自己的榮耀。只要人願意投靠神,祂必為祂子民爭戰。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這段落圍繞大衛與掃羅兩位受膏者,預備出戰前的對話。首先,掃羅擔心大衛年紀輕、缺乏戰鬥經驗;大衛則以牧羊時防禦野獸襲擊的經驗來回應他(17:32-36)。然後,掃羅將自己的戰衣和裝備交給大衛,希望能幫助和保護他,但這些裝備卻不合大衛的身型,最終他穿戴著牧羊的裝束和武器來應戰(38-40)。
第53頁完
帶領百姓征戰,是以色列君王最主要的責任。從君王怎樣帶領以色列,百姓就能經驗到怎樣信靠神。這段經文是《撒上》首次從這角度對比大衛與掃羅,帶出以色列在立王這事上,缺少在神人立約關係上的信心,認定祂必作子民的拯救。
17:31-33 以色列人正為敵人的挑戰叫罵感到懼怕灰心,拖延戰事四十日之久。這時,大衛出現,以明快的節奏扭轉整個局面。這裡將戰爭敘事過渡到大衛與掃羅相遇的情景中。「大衛所說的話」,指大衛到處打聽王的賞賜,以及他為敵人羞辱永生神的軍隊心生義憤的說話(17:26)。大衛對獎賞的關注,似乎反映他並不為眼前敵人的威嚴所懾,有必勝的把握(這並不是出於他自己)。
作者在17:31特別用「派(人)」(laqach)一字來描述掃羅第一次在戰場上遇見大衛的情況。這字有「奪取、侵佔、收納」的意思,說明了掃羅作王時,與百姓的關係,乃是以主人和僕人自居。王對百姓行駛權力,視他們為滿足自己心願的工具,在8:11撒母耳對百姓要求立王的警誡中已有提及,就是王必管轄百姓,「派」(laqach)百姓為王出戰。大衛其後的對話中,皆以「你僕人」自稱對掃羅的臣服,正是顯明這關係。
第54頁完
17:34-37 原文以「但是」開始,表示大衛不同意掃羅認為軍事訓練、作戰經驗是得勝的關鍵。事實上,歌利亞發起單獨對戰的方式是掃羅軍隊前所未有的經驗,面對不熟悉的戰鬥對象、兇險的戰鬥方式,他們的部署、策略可能全被打亂。可是,大衛的回應卻反映出他對這場對戰有兩個重要的定位,足以堅定他的心志和勇氣。
第一、經文強調以「那非利士人」(17:31-32、36-37、40等)描述歌利亞,凸顯他所代表的是未受割禮、沒有與神立約的民族。因此,大衛視歌利亞為熊和獅子。熊和獅子是以色列曠野常見的猛獸,大衛也表示曾遇過兇猛野獸突然出現的經驗,但都能擊退牠們並保護羊群。然而,他卻不倚賴這些經驗,他倚靠守約施慈愛的神,信靠神必幫助祂的子民。
第二、大衛清楚這次作戰的目的,不是為了自己的得勝 ──這是神的戰爭,是祂的得勝。17:35, 37上的「救(出來)/救(我)」(nasal),意思是得以「脫離危險,得到保護」。在《撒上》4:8及12:10提及外邦民族對以色列的侵犯時,神「救」了他們,都是以此字表達。大衛回顧的不是自己勝過猛獸的能力,而是回望更闊的民族歷史,認定蒙拯救是神自己的工作。大衛雖然不認識戰鬥的對象和方法,但他認識為他爭戰的神,因此他不像掃羅和百姓一樣畏懼。
第55頁完
這段所有對話都是以「XX對XX說」的方式表達,只有第37節特別記述大衛單獨說話,用意是強調以上兩個定位。由此可見,雖然大衛甘願順服掃羅,但他認清自己不是為了王而作戰,乃是參與在神的工作中,並將祂當得的尊榮歸給祂。
17:38-40 這段諷刺之處有兩點︰第一、身為王的掃羅親手將屬於王的裝束和裝備交給大衛穿戴使用;第二、掃羅為大衛祝福,願神與他同在,但自己卻是不信。最後大衛仍穿戴他的牧人裝束迎戰。
問題討論︰
大衛對神的信靠並不是突然湧現的,而是在日常經歷裡一點一滴認出神的拯救,確認祂的本性,肯定祂就是以色列先祖所經歷和認信的神。大衛從神向人確立的關係中,得著信心的依據。
這段落集中描述大衛正式迎戰歌利亞時的情況。
這段的主題是從大衛口中確認這場是屬於耶和華自己的戰爭;既是祂的戰爭,就要以祂的方式來作戰。
17:41-44 上一段落從大衛與以色列民的行動快慢作對比,凸顯大衛對神的信心;這段落則對比「那非利士人」(歌利亞)與大衛的動作快慢,來肯定大衛的堅定。
在41-44節中,作者重覆五次以「(那)非利士人」來開始一句句子,每一次都分別指向一個動作(41漸漸走近、42觀看、43說、43詛咒、44說)。這寫作手法是要強第57頁完調對手動作之緩慢遲疑、防衛心強。相比起17:39-40對大衛動作的描述,他「脫下軍裝,手中拿杖……又挑選石子……放在袋裡……拿著甩石的機弦,迎向那非利士人」,整套動作一氣呵成,絲毫沒有多餘的猶疑,反映他信心堅定。
42節記述歌利亞對大衛的藐視,當中的形容詞使人聯想起16:12對大衛外表的首次描述。對歌利亞這樣勇猛的戰士來說,心中自然期盼與他匹配的對手交戰。因此,他只在意大衛的身型體格,以及最顯眼、最能被使用為武器的杖。他的過份自信使他忽略了其他能擊敗他的條件和武器。這敘事再次凸顯「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的主題。
17:45-47 由第16章開始,大衛一直隱隱不語。直到17:26,大衛在《撒上》的第一句話,就為整場戰役校準了定位︰他看準決定以色列勝敗的關鍵,在乎是否信靠神與子民的立約關係。17:45-47則是大衛最長的演說,為要延續此主題,來回應敵人的攻擊與辱罵。
在上述前題下,大衛倚靠「萬軍之耶和華的名」,認信神守約的本性,祂必保護祂的子民(35、37:救,nasal),逆轉強弱的定義,帶來釋放(47:得勝,yasha‘)。這與《撒上》2章「哈拿之歌」的主題一致︰「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第58頁完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2:9-10)大衛肯定神必為祂自己爭戰,所以他強調「這是耶和華的戰爭」(原文直譯17:47,《和修版》譯︰「因為戰爭全在乎耶和華」),人必不能勝過祂。
這段頗長的對話讓敵人知道他的對手是萬軍之耶和華,神要擊打高傲敵擋祂的人。同時,亦是要向「灰心」喪志(hearts fall)的以色列說話(17:32),藉著敵人「仆倒」(fall)在神面前(17:49),讓全會眾知道這位與他們立約的神之本性,再次倚靠祂的拯救,逆轉他們下沉的心(sinking hearts)。神的話果然一句都不「落空」(fall to the ground)(參3:19)。
問題討論︰
經文最後的結果是神使大衛勝過歌利亞,以色列全會眾從他的信心與行動中再次被鼓舞,認信神是以色列的拯救者。這反映神期望以色列的君,在其統治的位分上,不是藉征戰擴張領土、榮耀自己,使民臣服,乃是藉著他的帶領,讓子民認識神與他們的立約關係,學習敬畏神。
日常生活是我們信仰和靈命的操練場所,在其中我們重複練習在平凡裡發現神的工作,從而認識祂的本性。這樣留心神工作的操練,能塑造我們信仰的品性與眼界,以致當我們面對突如其來的挑戰時,能夠把握回應神的時機。
神必榮耀祂自己,為自己工作。因此,祂看重的不是我們工作的成果多少與得失,而是在乎我們如何活現祂與我們的關係作為見證。神當得的榮耀,出於祂的本性,不是由人手所堆砌,我們原是祂手中的工作。經文特別提醒作領袖的人,他們的行動要幫助弟兄姊妹學習敬畏神,而不是視他們為「人力資源」,利用人來完成一項項工作。
第60頁完
(大衛對非利士人說:)「又使這裏的全會眾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戰爭全在乎耶和華。他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裏。」(撒母耳記上17:47)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五課:向誰盡忠?」,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61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約拿單對大衛的情誼(20:1-11)
二、約拿單與大衛家立約(20:12-17)
三、掃羅對約拿單的憤怒和羞辱(20:30-34)
17章以拉谷一戰後,大衛殺死歌利亞的事蹟被傳開,使他開始受以色列民眾注目和擁戴。正因大衛做事精明,有神與他同在,所以掃羅懼怕大衛,妒忌他,五次想要殺他(18:6-16、17-30;19:1-7、8-17、18-24)。最後一次,大衛逃到拉瑪見撒母耳,尋求他的庇護,但掃羅仍不放過他。20章開始大衛的逃難生涯︰大衛先從拉瑪的拿約回城尋求約拿單的救助──要求約拿單在筵席間試探掃羅的心意,好讓他親眼確認父親對大衛的殺意,轉而幫助大衛逃亡。
本課經文明顯突出約拿單,並以他的身分(王的兒子)與大衛的關係構成的張力,來展開敘事。其中,1-17節集中記述大衛與約拿單的對話,30-34節則記述約拿單與掃羅的對話。這段敘事置於大衛五次逃避掃羅的加害及正式逃難之間,開始和終結都是寫掃羅追殺大衛;約拿單的出現對推進故事的發展並無多大作用。不過,作者將他與掃羅的生命並列,比較他們看待大衛的態度,映襯出父子二人分別對以色列王權的理解,以及對神的順服程度。
約拿單與大衛及掃羅間的張力,是有關王位的繼承問題。
第65頁完
其實由《撒上》18-20章開始,就先後記述掃羅的家族(他的兒女)、臣子和百姓,都相繼選擇與大衛結盟,這是掃羅家沒落的開始。這裡經文再一次以王位正統繼承人的身分描述約拿單,將王權的選擇放在他面前。在千絲萬縷的利害關係中,約拿單最後選擇忠於與大衛在神面前的盟約,放下他的權利,恩待他的「對手」大衛。透過本課課文,讓我們一同思想對神的忠誠,如何扭轉我們看待他人的目光。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為逃避掃羅的追殺,大衛先逃到撒母耳所在的拉瑪躲藏起來,等待機會來見約拿單,求他探聽掃羅對自己的敵意,並嘗試說服他幫助自己逃命。
20:1-4 掃羅欲殺大衛並不是秘密,因掃羅曾向約拿單和眾臣僕親口聲言要殺他(19:1)。那時約拿單仍得父親掃羅的信任,因此他知道掃羅對大衛的殺意,向大衛通風報信,又曾在掃羅面前極力維護他,最終掃羅起誓不殺大衛(19:2-6)。但是在20章開首,約拿單彷彿忘記了他父親對大衛的妒恨,全心相信掃羅並無歹意,對他沒有隱瞞。約拿單認為自己與父親的關係仍然十分親第66頁完親密,卻不知道掃羅原來一直對他看重大衛一事心存芥蒂,早有嫌隙。
20:5-11 大衛繼續說服約拿單相信掃羅定意要殺他,並提議藉缺席初一晚上的宴會,讓約拿單親眼確認掃羅對待他的態度。初一是月亮轉虧為盈的日子,象徵新開始,以色列人會在此日舉行宴會。如同其他節期一般,皇室或族長會在獻燔祭和平安祭時,帶領族人吹號筒紀念神(民10:10)。大衛身為掃羅的臣子及女婿,若缺席宴會將會帶來政治上的麻煩。
大衛懇求約拿單時,謙稱自己為「僕人」,表明他對掃羅家的順從,無意推翻皇室。他也說,若約拿單把他交給掃羅,則寧願死在約拿單手上。可能因為大衛認為無論是掃羅,抑或約拿單要殺他,都同樣代表以色列皇室對他的憚忌。大衛深知自己在整個追殺事件中,與掃羅同為受膏者的立場,卻沒有表明自己受膏立的事實,也沒有以此脅逼約拿單。我們無法得知這是他為了自保而隱瞞,抑或是其他原因,但他確實為此身陷困局之中。因此,他重提與約拿單立下的盟誓(18:3),盼望他紀念彼此在神面前的立約而恩待他。
他們的結盟立約在《撒上》中有很特別的意義。因為大衛是在暗中被膏立,掃羅和約拿單都不知曉神對他的揀選,然而約拿單與他立約的憑據,卻是奉上了他作為儲君身分象徵的外袍和武器給大衛(18:1-4)。這表示他愛第67頁完大衛之深切,過於身分地位給他的意義。事實上,約拿單愛大衛的意思,不是情愛之愛,而是「選擇與大衛結盟」的意思。這愛關乎強烈的個人忠誠問題,且不會因自身利益而有妨礙。由18章開始,掃羅身邊的人,由兒女(18:1-4、20),到臣民(18:16、22),全都喜愛大衛,這是一種聯盟轉換的故事,間接描寫掃羅家的沒落。因此20:8,大衛求約拿單施恩──顯出他的恩慈(hesed),紀念這份盟約,其實是請求他在這政治窘迫的環境下作出表態。
問題討論︰
這段經文帶出約拿單的兩難︰一方面,他是掃羅的兒子,是以色列王位的繼承人。在他的生活、社交和政治圈子的選擇裡,都背負著父親對他的期望。然而他卻愛惜大衛,選擇與他結盟。另一方面,大衛受掃羅追捕性命堪虞,他請求約拿單記念他們在神面前的立約盟誓,彷彿是在問第68頁完他︰「如果你愛我確實過於你的身分地位,以及你將來的權利,請你救我!」約拿單與父親掃羅及大衛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卻是「孝義兩難全」。在這些衝突裡,他有何選擇?如何選擇呢?
約拿單不願懷疑父親,也不願大衛受害,於是答應為他探出掃羅的心意。同時,他明白若此刻幫助大衛,其實是押上了自己的將來。因此,約拿單與大衛再次在神面前起誓立約,願大衛恩待他和他的後裔。
20:12-15是約拿單對大衛的答覆,整段說話在原文中採用的語氣和格式,是充滿感情的誓言的表達方式。以下會將此段說話分成12-13及14-15兩部分來看。
20:12-13 這段重複以祈願式寫下誓詞︰「願耶和華──以色列的神作證」(12節)、「願耶和華(以相同方式)重重懲罰約拿單」(13節)、「願耶和華與你同在」(13節);每一次皆強調有神在他倆的盟誓關係中。約拿單非常敏銳神存在並掌權的事實,認定真正的王是神,不是掃羅,也不是他自己(甚至不是大衛)。就算神沒有向他透露任何心意(他仍不知道神對大衛的揀選),仍然看重神如何作工,過於怎樣保存自己手所作的工。
第69頁完
在14章,約拿單的英勇表現顯明了兩個事實,首先,他能講出當神掌權的時候,「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其次,經文描述神與約拿單同在,說明約拿單與大衛一樣︰有能力帶領國家、受人民喜愛,神也與他們同在。不過,在20:13下約拿單特別看出神與大衛同在,猶如神與掃羅──一國之君的同在一樣,間接認同大衛也有登上王位的可能,與他作為儲君的立場相同。因此,20:13下是這段說話的核心,表明約拿單的眼光不在繼承王位上,而是注目在神身上,以致他能承認神對大衛的認同,真心愛惜他。約拿單作為一國的儲君,甘願放棄自己該有的權利,開放自己接受神一切的管治,順服神的計劃;這點使他與他的父親不同。
20:14-15 約拿單願神與大衛同在,如同王一般,反過來看,代表他知道倘若大衛日後真的作王,他自己處於競爭者立場的處境是很危險的。但後半段誓言卻顯出約拿單個人對大衛無私的愛與信任,致能付託他和他後裔的性命在大衛手中。約拿單愛惜大衛如同自己,不願與大衛對敵,因此他有信心,即或神為大衛剪除地上仇敵,也不會包括他。
經文提到「照耶和華的慈愛(恩慈;hesed)待我」。「恩慈」是這段誓言的第二個重點,它不是指行動或品格上的仁愛寬容,而是指涉一種建基於立約關係裡的忠誠,正如神對以色列的愛,也是以立約關係裡的忠誠為基礎。約拿單忠於神,有遠見地看出神與大衛同在的重要,第70頁完並敏銳地察覺到會影響自己的將來;因此他明白唯有在以神的恩慈為基礎的關係裡,彼此受神恩慈的約所約束,他選擇放下自己的權利才有意義。
問題討論︰
約拿單至此仍不知道神對大衛的揀選,神也沒有向他啟示任何計劃。他只有敏銳到神與大衛同在,就認同他也有繼承王位的可能,如同自己一樣。重要的是他沒有視大衛為對手,與他爭競,因為他明白以色列的王位不是靠血緣繼承,而是由神命定的。約拿單對神的忠心,體現在他對大衛的愛與忠誠上;神使用約拿單的忠誠、無私,甘心成就他人的愛,來完成祂的計劃。
第71頁完
18-23節是約拿單與大衛商討探聽掃羅心意的計劃,以及如何交換消息的暗號。24-29節是初一宴會的開始,掃羅對大衛兩日皆缺席感到疑惑,遂詢問約拿單原因。於是約拿單照著與大衛的約定,並加上自己的補充來為大衛解釋,藉此探聽掃羅對他的容忍程度。豈料掃羅卻向約拿單發怒、羞辱他,並聲言定要殺死大衛。
這段從掃羅對約拿單的反應,看出他對大衛的態度,從而繼續帶出「忠誠」這主題。
20:30-31 掃羅斥責約拿單為「頑梗悖逆之婦人所生的[兒子]」。原文保留「兒子」一字,一方面強調約拿單作為王的兒子的身分與位分。另一方面,整句為一諺語,用以指責一些「拋棄他們該效忠的人」的人。掃羅認為約拿單身為他的兒子,在王室的義務上,當效忠自己,他卻轉而幫助大衛,於是指責約拿單拋棄他。
20:32-34 約拿單知道掃羅確實要殺大衛的心意後非常氣憤,心感愁煩(原文為「痛心」)。34節下在七十士譯本及馬索拉抄本有細微不同,分別指向約拿單「愁煩」的兩個可能性。
在七十士譯本中,經文並無「因為他為大衛愁煩」一句。若這樣理解,約拿單是為了他與掃羅的父子關係破裂而第72頁完感到痛心,因為他父親羞辱了他(指約拿單),誤會他愛大衛等同謀逆。不過,馬索拉抄本卻清楚保留整句為︰「他為大衛感到痛心,因為他父親羞辱了他(指大衛)」(《和修版》多譯了「又因為」的「又」字)。經文特別注明約拿單痛惜大衛,說明他在權衡王位的利害關係,以及父親私心的期望之外,他更看重與大衛的關係,凸顯他對二人立約之忠誠。
問題討論︰
《撒上》多次重複出現「父親與兒子」的主題。在以利家和撒母耳家的敘事裡,看到兩位祭司的兒子們,都沒有對神的敬畏,不足以承擔起帶領以色列人的重任。不過,掃羅家的情況卻是相反。在14及18-20章裡,都可看到約拿單完全符合以色列理想君王的條件,然而神卻沒有揀選他。《撒上》刻意著墨約拿單放下權位、救助大衛的片段,說明神期望的,是人對他的忠誠,並順服於祂的管治。約拿第73頁完單的生命,對照作為王的父親掃羅的生命,讓讀者看見兩人的生命後,能為自己對神的忠誠作出有智慧的抉擇。
從約拿單的生命,可以看到他對神的忠誠並沒有因其身分與地位帶來的權利而扭曲。《撒上》描寫的約拿單對神非常敏銳,對回應神沒有絲毫遲疑︰1. 在面對非利士人來襲時,不看人數勢力,認定神的得勝,就領一士兵回應(14:1-15);2. 當他敏銳地留意到神與大衛同在像王一樣,就認出這是神工作的記號,認同大衛,沒有與他爭競。約拿單對神的忠誠是出於對神的認定,認識祂管治以色列的方法。他的表現與撒母耳在12章對以色列的警告完全一致,是以色列「理想」的王。這樣的人選擇的是在任何情況下都順服神的管治,不讓信仰服侍王權,以致能甘心放下自己的權利,將自己家族的安危全託付神的恩慈。
約拿單喜愛大衛,不單是個人的情感,更是以與他在神面前立約的關係為基礎。他對神忠誠,自會追隨祂的心意,以致在行事為人、生命的抉擇裡,能放下利害關係與個人執著,甚至甘心放下自己、成就他人。約拿單求大衛若有日得勢時以恩慈對待他的家人,但他此刻無私地欣賞愛惜大衛、救助他,也正在反映神的恩慈。
第74頁完
(約拿單對大衛說:)「你要照耶和華的慈愛恩待我,不但我活著的時候免我死亡,就是耶和華從地面逐一剪除大衛仇敵的時候,你也永不可向我家斷絕恩惠。」 (撒母耳記上20:14-15)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六課:神將他交在我手裡?」,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75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大衛不殺掃羅(24:1-7)
二、大衛向掃羅申辯(24:8-15)
三、掃羅承認大衛必要作王(24:16-22)
第78頁完
20章以後,敘述大衛漫長的逃難行程,躲避掃羅的追殺。大衛以基比亞為中心,自北至南走遍以色列地,甚至逃往非利士和摩押。掃羅對大衛窮追不捨,神卻不將大衛交給他。24章一開始,記述掃羅解決非利士人入侵後,又再來到隱‧基底追殺大衛。兩位受膏者再次相遇和出現對立的場面。這次,大衛雖得到了能置掃羅於死地的良機,但他卻選擇放過掃羅,不親手加害耶和華的受膏者,並將自己性命交在神手中。
本課經文是24-26章完整脈絡中的開端,三章經文能互相參照解讀。24及26章都是述及大衛被掃羅追殺的過程中,突然有逆襲的機會,但大衛卻放過他的故事,中間插入第25章記述大衛與拿八及亞比該的故事(25章在第七課會再查考)。24及26章在記敘編排上非常相似︰
這幾篇敘事的重點,是要帶出信靠為人伸冤的神,因祂必按祂的時間和方法、按各人的正直和誠實來施行報應。
第79頁完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掃羅解決非利士人的突襲後,再次追趕大衛,並來到他在隱‧基底山洞的藏身處大解。大衛的同伴慫恿他趁機刺殺掃羅免除後患。大衛割下掃羅外袍的一角後就心中自責,起誓不會伸手傷害耶和華的受膏者。
24:1 大衛身處的隱‧基底,意思是「年輕山羊之泉」,是曠野中的綠洲。作為藏身地,這裡有足夠資源供應大衛一行人的需要。
24:2 掃羅從以色列人中精心挑選了三千精兵來尋索大衛,這數目等同他迎戰非利士人時的陣容一樣(13:2),相比大衛只有600人跟隨他(23:13),相差接近5倍軍力。掃羅結集了幾乎全國的軍力,只為殺大衛,足見他為保存王位、延續自己家族勢力的決心。
24:4上 「神把掃羅交在大衛手裡」,是大衛的跟隨者、大衛本人和掃羅都承認的事實(24:4、10、18)。然而,要怎樣對待掃羅,經文卻留有空白。大衛的跟隨者並沒有言明要迫大衛殺掃羅,但明顯期望他盡快解決掃羅的問題,結束逃亡的日子。他們這樣建議,可能是因應時第80頁完機而作的判斷,認為這是神在實現大衛當以色列王的應許,但他們的說話實質並無任何根據。與23:4大衛得神諭示必將仇敵非利士人交他手裡一事,不可混為一談。
24:4下-5 面對掃羅步步進迫,唯一能扭轉局面的機會來到,大衛卻只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角,用意是證明他真的沒有意圖殺害掃羅,是合情合理的舉動。不過,「王的外袍」在撒母耳記中被視為王權的象徵,並且對當代社會來說,更具有表明身分的法律效力。因此,大衛「割斷王的外袍」一方面代表著叛逆由神所授的王權,另一方面,則代表神已為掃羅的是非作出了判決。經文記述大衛隨後「心中自責」,同樣的用字只在《撒下》24:10大衛數點人數後有被使用,兩次都反映他為自己否定神的權柄感到強烈懊悔。
24:6-7 大衛懊悔是因為他醒悟到掃羅乃耶和華親自膏立的人,儘管神的靈已離開他,但「神所膏立」賦予他的意義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王位由神膏立,亦只能由神廢棄。因此,神的受膏者不應被殺,甚或被詛咒。經文「勸阻」一字,原文是「劃分、割裂」(split)的意思,顯示大衛強烈地拒絕接受他們的建議。
第81頁完
問題討論︰
大衛與他的追隨者一樣,都認為掃羅毫無防備地突然出現在他們藏身的山洞裡,是神的安排和引領──這是合理的猜想。大衛顯然同意跟隨者對他的勸說,但也沒有立刻取去掃羅性命,而是割下他的外袍,這行動已表現出他對掃羅的善。不過,相比起尊重受膏者的性命,大衛更懊悔自己的行動,無形中彷似代替神對君王的好壞作出了判決。他及時為己自責,又阻止眾人加害掃羅。
這段頗長的對話是大衛向掃羅的自辯。大衛先向掃羅證明自己的無辜,表明無意害他,並求神洗刷他的冤屈(24:9-12)。既然判斷人善惡好壞的權柄在神手裡,掃羅執意要殺大衛,將旁人的讒言和自己的妒恨加在大衛身上,就顯得諷刺,因為他正以高位的姿態來判決大衛的生死。這段第82頁完的重點,在於大衛信靠神的審判,等候神為他作出平反和護佑。
24:8 大衛整段自辯,以「我主、我王」來稱呼掃羅,又描述他以一連串卑微的身體動作(屈身、臉伏於地)面對掃羅,凸顯他甘願卑微的舉動,來強調他對掃羅的順從,無意篡位。其後大衛又稱掃羅「我父」(24:11),或許是提醒掃羅,他們的關係乃親如父子(他是王的女婿)。
24:9-12 大衛先直接與掃羅的惡對質,指他聽信讒言、執意害他。掃羅對大衛的恨意,源自他對大衛的妒忌和懼怕(18:8、12),並非大衛有意加害於他。接著,大衛以掃羅外袍的衣角作為證據,澄清自己並無加害或叛逆掃羅之意。大衛強調他不殺掃羅乃因他是「神的受膏者」,即使他自己同樣也是「神的受膏者」,有同等的身分與權柄,亦有合理的理由、機會反擊掃羅,但他沒有執意行使他的權利,反倒在神所授權的君王面前謙卑。正因為他知道神的權柄超越自己,只有神可在二人中間判斷是非,因此他愛惜(原文為「施憐憫」的意思)掃羅,在神面前放下自己的權柄,請求神作審判。
大衛仰望神的審判與平反,帶出申命記神學其中一個重點,就是「伸冤報應在神」(申32:35)。這切合《撒上》2章哈拿禱告的信息(2:9-10)──神是最終審判者,並第83頁完將力量賜給祂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大衛在神面前保持對神審判結果的「無知」,不任意妄斷神對惡者的懲罰。
24:13-15 大衛接續提出兩項諷刺掃羅之惡的例子︰1.提及以色列智慧文學傳統對善惡的看法,指出︰「惡事出於惡人」,意味只有惡人才會行惡,來諷刺掃羅之惡,其惡終將報應在自己身上;2.大衛以「死狗、跳蚤」來形容自己在王權之下根本不值一提,諷刺掃羅卻為此勞師動眾來殺他。
經文不斷以大衛的手(10-13節)與掃羅的手(15節)代表他們的行為,作出對比,旨在加強大衛的無辜與掃羅的橫蠻。在此,大衛在15節的申訴採用了類似法庭上申辯的言詞︰作仲裁者(be judge)、判斷(to sentence)、鍳察(to see)、伸冤(to plead)、救……脫離(to vindicate/deliver),求神為他伸冤報應。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動詞──判斷、救……脫離──原文中都是shapat,這是一個牽涉到廣義法律行動的用詞。對義人而言,神的公義乃伸冤與復原;反之,對惡人而言,則是忿怒與審判。當義人受到攻擊或威脅時,神會親自作仲裁者,祂的判決就是義人的釋放與拯救。
第84頁完
問題討論︰
大衛面對掃羅的追殺,立刻殺掉他並取而代之作王或許是更理想的做法。然而,大衛沒有為自己保留親手追究他的權柄,而是仰望能作出終極審判的神。大衛認信神必為他伸冤,但也沒有就此噤聲,一味默默忍受,而是等待這個特別的時機到來,向掃羅陳明清白。他的行動超越了當時對仇敵關係的理解,使掃羅無地自容。
掃羅聽罷大衛的申訴後,論及大衛的公義,首次承認大衛必要作王,又與他立約,求他將來放過自己的後裔。乍看之下,整段經文是大衛在掃羅面前謙卑屈膝,服在他權柄之下;但從掃羅的回應來看,卻是他反過來請求大衛向他起誓。神作為終極審判者,逆轉了人的權柄,再一次使謙卑者高升、使狂傲者降卑。
第85頁完
24:16 掃羅在此以兩個戲劇性的反應回答大衛︰1.稱呼大衛為兒子;2.突然放聲大哭。掃羅稱呼大衛為「兒子」,一是回應12節大衛稱呼掃羅「我父」,二來可能是為了反駁大衛對他的指控,強調二人關係為「父子」,而非敵對。20:31掃羅曾斥大衛為「該死的」,原文乃咒罵他是「死亡之子」(son of death),現在他從大衛對他的義,確認大衛對二人「君臣、父子」關係中的忠誠。掃羅突如其來的轉變,與他一直憎恨和追殺大衛的行動形成強烈的矛盾,但這轉變並非代表掃羅對大衛從此改觀。因為在往後的篇章會看到他並未放棄追殺大衛,在本段結尾提及二人的去向,也看出二人並未完全信任對方。
24:17-22 24:17是《撒上》首次提到「公義」(righteous;tsaddiq),與8章同樣譯作「公義」(misphat)的字不同。後者有正直、秩序的意思,常與律法標準相關;前者則指涉透過某些標準「恢復」神所賜的美善人倫關係。原文特別透過重複使用「對待」(repaid;gamal)一字,來表達大衛的義,不是指行為上的對錯準則,而是藉著他對待掃羅的方式,呈現出神喜悅的關係。掃羅視大衛為仇敵,把他置於競爭對手的立場之上,為保王位執意動用國家軍隊追殺他。19節︰「人若遇見仇敵,豈肯放他平安上路呢?」這是當時對待仇敵的合理態度,亦是掃羅的內心寫照,充份地體現在他對大衛的厭惡和抹殺行動上。若大衛同樣視掃羅為敵,以相同理由和方式還第86頁完還擊絕對是合情合理的,但大衛的行動卻超越了當時的常識。大衛的善讓掃羅意識到自己的惡︰即使彼此關係對等,處於相同立場,大衛也不任意合理化自己行惡的理由來保存自己,他把自己的生命交託作終極審判的神來代替自行報仇,因為人有罪與否該由神來斷定。
因此,掃羅明白當神為大衛伸冤時,大衛會得到來自神的賜福,他的處境會被逆轉,並且恢復他被應許的位置。同時他也害怕自己要承擔行惡相應的後果,所以掃羅與大衛立約,願大衛得著神的應許時,不剪除他的後裔,保存掃羅的名。掃羅害怕自己的名被滅沒,可見他至此仍不明白神的心意不是立大衛(或任何一人)為以色列的「王」,而是以色列的「君」。留意掃羅在此稱大衛為「王」(king),而不是神所指要為以色列立的「君」(ruler),兩者的分別在於後者確定在神面前為僕人的身分,承認神掌權。掃羅仍以「王」量度自己,才會認為大衛要取代他作「王」。
問題討論︰
經文結尾敘述大衛與掃羅仍各歸各路,表示二人仍對對方心存芥蒂。在往後的篇章裡,會看到掃羅仍執意追殺大衛,他的恐懼與日俱增。同時,這些段落開始為《撒下》大衛興起的敘述作鋪排,24-26章能看到大衛的改變,由自行審判他人(割下掃羅外袍、想向拿八報復),轉變為完全將自己的生命交託給為人伸冤、施行拯救的神。這些敘事都是要帶出《撒母耳記》其中一個主題︰「神為人伸冤,逆轉人的生命」,呼籲神子民重新認信神介入他們的困苦遭遇作審判和拯救,祂會引導歷史前行。
神的公義不同人的義。經文中描述大衛的義,乃是針對以仇敵關係為前題,表現出來的具體行為。但神的公義乃是祂的審判,藉著祂的判決,使被祂稱為義的人得釋放和拯救,同時使惡人承受神忿怒的審判。在新約裡,耶穌基督的生命,是對活在苦罪中的人之認同。耶穌基督的受苦,是與眾聖徒在各樣患難中,一同等候神的平反;祂的復活,見證神必作更新轉化的工作,恢復萬物與神復和的關係。這不但是個人層面的拯救,亦包含對整個受造世界的救贖與釋放。因此,我們若委身於基督,就必和祂一同等候得著榮耀的自由。
第88頁完
人蒙拯救,非因自己的勢力與機遇,乃是在乎神。大衛信靠神的審判,就從要親手為自己主持公道回轉過來,等候神為他作出平反和護佑。他沒有單純噤聲不語,而是向神和敵對他的掃羅表明真相與冤情,尋求真正能救人生命的神。我們對神信靠可以是默然不語,也可以在懇切的呼求中靜候祂的工作。藉著求告神,提醒我們不取代神成為審判者,任意妄為地奪取神的權柄。
(掃羅)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今日你已顯明是以善待我,因為耶和華將我交在你手裏,你卻沒有殺我。(撒母耳記上24:17-18)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七課:誰更愚頑?」,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89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拿八僕人向亞比該求助(25:14-22)
二、亞比該迎見大衛(25:23-31)
三、大衛回轉稱頌神(25:32-42)
承接上一課內容,24-26章作為一個完整脈絡,其中心思想就是「神必按祂的時間和方法施行審判,顯出祂的公義」。25章作為這個脈絡的關鍵,除了是更直接地帶出這主題外,亦是記述從掃羅時期過渡到大衛時期的重要轉捩點。
25章一開始記載撒母耳死了,他的死象徵著士師時代的終結,亦意味著大衛在逃避掃羅時不會再得到他的幫助(參19:18)。失去撒母耳的庇護,令大衛的處境將更加艱難,第93頁完考驗他在登上王位前該怎樣行事為人。在24章裡,大衛雖然沒有趁著佔了優勢而加害掃羅,但他割下掃羅外袍仍然象徵著對他的審判。在大衛信誓旦旦地宣告神必為他伸冤後,不久來到25章這裡,就有另一個惡人拿八對大衛行惡。這次他卻選擇立刻向對方報復,但拿八的妻子亞比該及時阻止了大衛犯流人血的罪,令大衛看到神對拿八及時的報應(25:39),從而確認神是信實的,必為他施行審判。因此,26章裡雖然大衛再次得到了報復掃羅的機會,亦主動前去尋找掃羅,但卻可以從他堅決不害掃羅看到他的改變,真正認定神是祂的拯救。
本段經文是大衛生命改變的關鍵,經文以拿八作為掃羅的寫照,「訓練」大衛具備作王的必要條件。因此,雖然在敘事上25章的出現好像突然將掃羅追殺大衛的主線斷開,但整體主題仍然非常連貫。從經文描繪大衛轉變的經過,讓我們認識神的恩典。
第94頁完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大衛從藏身地隱‧基底向西移動,來到猶大地的瑪雲曠野,遇到當地附近迦密城中一位富戶拿八的僕人們,他們正在牧羊,預備剪羊毛。羊毛產業是當代世界中的經濟命脈,盛產羊毛對財主而言,不單代表他的富裕,更意味著他有社會責任關顧流離貧窮的人,為有需要的人給予機會和慷慨的幫助,因此,「剪羊毛的時候」(25:4)是一個具有收穫和分享意義的歡慶場合。
在這前題上,我們更容易理解大衛的請求(25:5-8)。首先,雖然乍看之下,大衛好像是「先君子後小人」,強逼拿八接受他的好意和保護,但是,拿八本應更先有照顧流浪者的責任。其次,保護僕人本來也是拿八的責任,但現在卻由大衛代替他承擔了保護的角色。在社會倫理上,大衛有恰當的需要獲得幫助,而且他更是超乎情理地保存了拿八的僕人和財產,因此他的請求是合情合理的。再者,經文表達大衛的用詞和態度都是極度謙卑的,可見他真的尊重拿八,付出了真誠和好意。
大衛差派10個使者面見拿八,耐心地等待他們帶來回覆和援助物資,豈料卻換來拿八的嘲諷和輕蔑(25:9-11)。大衛怒火中燒,立刻吩咐身邊400位勇士備戰,起來向拿第95頁完八報復,要殺盡他們一切的男丁。危急之下,拿八的一個僕人向女主人亞比該求助,祈求事件得到圓滿的解決。
25:14-17 拿八的僕人親身經歷了大衛的保護,證實他不分日夜周全的照顧,對他們自己和拿八都是極大的祝福。道理站在大衛一方,因此僕人惟恐大禍臨頭,就尋求女主人亞比該幫助。
僕人形容拿八「性情兇暴」(beliyya‘al),這形容詞同樣出現在亞比該對丈夫的形容上(25:17、25)。「性情兇暴」原文直譯是son of worthlessness,有毀滅的意思,好比形容一個人「有破壞無建設」,不能為人和事帶來益處,這樣的存在並無價值(good for nothing)。這字在《撒母耳記》常被用來形容惡人和無賴(例如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參撒上1:16、2:12、10:27、30:22;撒下16:7、20:1等)。
25:18-20 聰明的亞比該知道無法憑道理說服冥頑不靈的拿八,決定親自帶著糧水秘密迎接大衛,向他示好。亞比該預備的食物,全都是當地土產,與供應軍隊的食糧標準比例相符;亞比該視大衛為戰士,為他預備他應得的份。
僕人和亞比該都一同站在大衛一方,情況猶如掃羅的家人、臣僕和百姓的選擇一樣。這樣暗示和比擬,一方面第96頁完是以隱喻的方式批評掃羅,同時亦是對大衛的警告,提醒他不要成為另一個掃羅。
25:21-22 大衛認為在豐收的日子向拿八求助,相信他也會按以色列人在節期的責任向他施予,他更刻意提自己的名和他出於善意的幫忙,認為更應得到合理回報。因此,當拿八藐視大衛的名,拒絕他的請求時,大衛非常憤怒,決意不單向拿八一人報復,而是殺盡屬他家的男丁。諷刺的是,大衛向拿八問安時,曾連續三次願他「平安」(25:6),其後經文也連續三次使用「刀」(25:13),表達他殺氣騰騰,怒火正上心頭。如果拿八被形容為帶來毀壞(beliyya‘al),此刻大衛同樣為無辜人帶來了毀壞,與拿八無異。
大衛過度的反應與上一章面對掃羅時冷靜、不易受人影響的表現非常不同。上一次當大衛有機會向掃羅報復時,他避免了人為的方法,而是將事情交託神。但現在,大衛卻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
問題討論︰
從經文可見,大衛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普通人,會因著旁人的輕視而動怒,甚至徹底忘記不久前對神的認信。然而神有使人回轉的恩典,讓我們不致輕易被罪和其後果打敗壓垮。
正當大衛氣在心頭,快要親手為自己追討應得的份時,神藉亞比該及時的干預,阻止大衛行惡。
25:23-25 亞比該的勸阻不單關係到她和她一家的性命,更是保存了大衛,免得他被神責罰厭棄。
經文首次提及拿八名字的意思是「愚頑」(folly),原文的意思是徒然的、對社會毫無價值的、心中沒有神的(futile, worthless[socially], godless)。在舊約,愚頑的意思不是指頭腦上的蠢鈍,而是指心中沒有神。拿八吝嗇他的財富,沒有按律法的要求照顧寄居流離者以及地位低微的僕人,他的冷漠反映出他心中沒有神。
第98頁完
25:26-31 亞比該提醒大衛,應許他作王的神,必然介入他的生命中,為他爭戰,建立他的家。因此大衛必須放下為報私仇濫殺無辜的意圖,等候神工作,以免得罪神。
亞比該的勸說提到大衛面對第一個敵人歌利亞時的情境(25:29),提醒他昔日曾認定爭戰得勝乃在乎耶和華(17:47)。大衛要倚靠神為他打敗敵人,而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或兵器來得勝。
為私意濫殺他人是大衛與掃羅生命墮落的核心問題。掃羅妒忌大衛,執意追殺他;這是他為保王位的計策。撒上24-26章的經歷,正考驗大衛會否同樣為自己任意剝奪他人生命。現在大衛因不堪受拿八所辱,遷怒他全家,正重複掃羅的所作所為。但此刻,大衛並未完全墮落,直至撒下11章烏利亞與拔示巴事件,才見他犯下為私意殺害無辜人之罪。神及時介入大衛的生命,給予他機會,免得他走上掃羅的舊路。
問題討論︰
亞比該對神有正確的認識,從過往開始一直細心留意神的工作,亦明白神的吩咐和性情,以致當她遇到大衛時,立刻就知道該怎樣勸說大衛。她的勸說提醒了大衛要順服審判人間的主,及時扭轉了大衛的生命,使他心中再次以神為首,從自私自我中回轉,從將要落入愚頑的網羅中挽回過來。
大衛聽到亞比該的話後,隨即放下親手報仇的念頭,回轉稱頌神,再次順服神的掌權。當大衛見到神在他與拿八身上公義的作為後,他不但確認到神必按祂的時間和方法施行審判,更清楚認定神必親自成全關乎他的事,堅立他的國,作他和他家的神。
25:32-35 繼重複三次「平安」(25:6)和「刀」(25:13)後,這段經文同樣以重複三次來強調「稱頌/稱讚」(blessed)這字。首先,大衛讚嘆「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直譯應是「Blessed be the LORD, the God of第100頁完Israel」,經文特別要人留意神才是真正配受尊崇,因為祂是公義的,必能真實地作出判斷,按各人的正直和誠實賜福降禍。另外兩次blessed用於形容亞比該的見識(判斷,discernment)和阻止大衛魯妄殺人的亞比該。這是要強調亞比該的判斷和勇氣能為人帶來真正的祝福和益處。
大衛保護拿八僕人,以為是為自己、跟隨他的人和拿八帶來祝福,甚至僕人都認為大衛是帶來祝福的人(25:14「問安」一字原文與「稱頌」一樣,有祝福的意思)。因此,或許拿八對大衛的拒絕,在某程度上冒犯了大衛的驕傲和尊嚴,以致他急不及待要報復。現在,大衛回轉過來,再次順服公義的神,並接受神藉亞比該的勸諫。大衛勝過「愚頑」的試煉,非因他自己的善,乃是藉著順服神而得勝邪惡,體現出「以善勝惡」。
25:36-39 神最終為大衛伸冤,擊打拿八。25章一直用拿八的形象和言行來影射掃羅:經文一開始描述一個極有財勢的人刻意要與大衛為敵,掃羅也正是這個國家最有權勢,亦是最迫切要殺死大衛的人;「拿八」意思為「愚頑」,心中沒有神,使人想起掃羅也是同樣糊塗(13:13);拿八被形容為「性情兇暴」,不能為人帶來益處,經文同樣形容掃羅作王的時候常利用百姓服侍自己的私心,也曾輕率許諾令他人受累。這裡,經文更明顯地描寫拿八過著自以為「王」的生活,而這酷似掃羅的人現在正按他自己的行為受到神的懲罰。對大衛來第101頁完說,拿八與掃羅的相似象徵一個意義:若神為他伸冤,不容拿八目中無神、剝削弱小,那麽神也必會為大衛追討掃羅同樣的罪;只是,大衛也不能妄自尊大,否則他就是另一個掃羅或拿八。
25:40-42 我們無法從這段經文斷言大衛對亞比該的愛意深淺,因為經文並沒有言明大衛對她的感情。此外,婚姻在舊約世界最主要的文化意義是社會地位與財產分配,而非情慾與愛。從經文來看,亞比該驟然作了寡婦,在當時,一個寡婦是很難獨自生存的。若這樣看,大衛娶她為妻,就能夠使她的將來有保障。及後亞比該對大衛表達的感恩,似乎也說明了大衛對這寡婦的關懷能在神面前被算為義。從整章脈絡來看,也正好與冷漠的拿八作對比。此外,亞比該是富翁的遺孀,她與大衛的婚姻亦是一種結盟,能為大衛帶來財富,穩固他在南地的地位。
問題討論︰
拿八一事是大衛登上王位前一份重要的屬靈功課,提醒他不要為自己的名爭競、妄自尊大,因為唯獨公義的神才配受尊崇。這事徹底暴露出大衛憑血氣行事的一面,險些他就成為另一個愚頑的人,像掃羅和拿八一樣,心中沒有神,且為他人帶來災難。但感謝神有使人回轉的恩典,藉著亞比該及時挽回大衛。亞比該心中有神,且一直記掛神的工作;她尊崇神,活出「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的生命,以致她把握在適切的時候向以色列未來的王作出了重要的勸諫,引導他再次朝向神。她這美好的生命值得我們記念和效法。
拿八被稱為「愚頑」,是因為他心中沒有神,也不關心神的作為,以致他輕看落難的大衛,對他和跟隨他的人毫無憐憫之心。詩篇53篇道出人的邪惡︰「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心中沒有神的人,不明白神的心意,不能順服神。他們以自己為王,執意偏行己路,操控一切只為要保全自己。拿八的故事就是掃羅的寫照,拿八當自己是「王」第103頁完(25:36),掃羅也當自己是「王」,而不是神呼召他的「君」;掃羅與大衛的分別就在此處。
人的本性就是愚頑,唯靠神恩典,才能使人悔改重新稱揚神。神的恩典在人悔改回轉之先已經發生;祂的饒恕在人悔罪之先,以致被罪蒙蔽的人不致因不認識神落入永遠的絕望當中。因此,「頌讚」就是「愚頑」的相對︰在頌讚當中我們發現神向人啟示祂自己,當我們頌讚神,我們就在失落之處重新尋見能讓人安身立命之處,不再緊抓著自己,而是藉著順服神而得勝邪惡。願神幫助我們常謙卑主前,活出與救恩相稱的順服生命。
雖有人起來追逼你,要尋索你的性命,我主的性命在耶和華──的神那裏,如同藏在生命的寶藏中。(撒母耳記上25:29上)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八課:誰願作僕人?」,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104頁完《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
一、掃羅藉招魂婦人向撒母耳求問(28:3-14)
二、撒母耳為掃羅帶來審判信息(28:15-19)
三、婦人接待掃羅(28:20-25)
第108頁完
24-26章段落結尾,大衛仍不信掃羅會放下追殺他的念頭,為保自己與隨從眷屬的命,於是決定兵行險著,逃到非利士地投奔迦特王亞吉。其後,大衛刻意向亞吉王隱瞞在洗革拉的行動,騙取他的信任,獲得與亞吉王一同出戰以色列的機會,實際上卻在暗中保護以色列。然而,經文記載了大衛對亞吉王不置可否的回應後(28:1-2),立即就將焦點從大衛轉到掃羅。
28章開始,記述非利士人再次來襲令掃羅十分懼怕,他求問耶和華,但神仍對他沉默。那時先知撒母耳已逝世一段日子,掃羅見神不再直接回答他,就決定找一個懂得招魂術的婦人召喚撒母耳的魂,好藉他知道神的心意。
28:3與25:1一樣以記述先知撒母耳之死作開始,這樣敘事是要讀者比較大衛和掃羅兩人在先知死後,會展現出怎樣的品性和行動。神對受膏者的要求,就是在與外族的爭戰中保護以色列,並按照神的心意治理祂的百姓 (撒上9:16-17)。大衛即使身在非利士地,仍暗中保護以色列,為以色列排除威脅,拒絕作亞吉王的僕人。大衛的表現多次顯示一個敬畏耶和華的生命,反觀掃羅,他雖仍在王位上,但他為自己白添仇敵、畏懼敵人,在這裡更連累他人一同違反神的律法求問巫術;掃羅的生命活得像沒有神的人一樣。值得留意的是,25章及28章分別以亞比該和招魂婦人兩位女性,向人呈現作僕人的謙卑。這段敘事提醒神的子民,不論我們在地上有何身分權勢,仍是同為神的兒女,是神的僕人。
第109頁完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掃羅懼怕非利士軍隊,又得不到神幫助。就決定請招魂婦人召喚撒母耳的魂,好藉他知道神的心意。掃羅隱藏身分去見婦人,說明來意後,撒母耳就突然出現在婦人面前。婦人受了驚嚇,指責掃羅欺騙她,幾乎害了她性命。她將所見的魂的形象告訴掃羅,確認那確實是撒母耳。
與撒母耳之魂有關的討論
閱讀本段經文可能會挑起與撒母耳鬼魂有關的爭議,包括︰關心人死後狀態、撒母耳鬼魂真偽等。或會疑惑,若那魂真的是撒母耳,為何禁止人交鬼的神會容許這事發生?若然那魂是假的,是婦人欺騙掃羅嗎?那魂的話仍可信嗎?
我們會從《撒母耳記》的敘事結構來解釋上述問題。首先,作者刻意在本段經文簡化交鬼過程和細節,顯明經文重點並非要討論交鬼之惡,也不是討論靈魂死後去向,及能否被召回的問題。招魂的可能性是真實的,因此才會被禁止。再者,鬼魔能有位格地偽裝的概念,屬於舊約較後期才發展出來的思想;這裡非但不是強調鬼魔的欺騙,而是強調掃羅欺騙了婦人。這段敘事的重心仍然落在大衛與掃羅的對比上。由23章開始,記述大衛藉著以弗得向神求問(23:2、4、9-11),神與他同在,回應他、指示他當作的事。但掃第110頁完羅卻由22章開始殘殺神的祭司,經文往後描寫神不再向掃羅說話。
這樣的對比在撒上第27章至撒下第1章尤為明顯,因此28:3-25的核心問題是「尋問(inquire)與回答(answer)」:掃羅直接尋問(inquire)神不果,轉而藉著招魂媒介來尋問(inquire)神;然而神決定不再回答(answer)掃羅。這段「掃羅交鬼」經文的重點,是掃羅繼續不斷地犯罪,悖逆神,以致神不再引導他。正如撒母耳在撒上15:23對他發出的審判一樣︰悖逆與占卜(與28:8「招魂」同字)的罪相等,掃羅厭棄神的命令,神也厭棄他作王。故此,在這段落中,掃羅首次真正得到先知肯定其國權將要交予大衛,就是那「另一個比他更好的人」(15:28)。
綜上所述,我們傾向相信這裡的魂確實就是撒母耳。
28:3-7 28:4記述掃羅看見非利士軍隊就懼怕戰競,他的表現與從前一樣,仍舊按勢力多寡來衡量得勝關鍵。他向神求問(inquire),神卻決定不再以任何方法引導掃羅。掃羅彷似走到窮途末路,就想起先知撒母耳,期望通過撒母耳作為媒介,能夠知到神的心意。
28:8-11 掃羅隱藏身分去隱‧多珥見招魂婦人,吩咐她「為我占卜」(Divine for me),將撒母耳招上來(bring up)給他。他用命令語氣作出吩咐,好像相信事情定會第111頁完如他所願、在他掌握中一樣。第10節尤其諷刺,掃羅指著永生神起誓,卻不知道神已離開了他;掃羅不願接受先知在第15章向他宣告的事實(15:26、28),不接受他正進行的占卜與悖逆神相同(15:23)。
相反,婦人的舉動和措詞則顯得比掃羅更謹慎、更在意神和祂的律法。整段對話記載二人來來回回的對答,來表達婦人對掃羅吩咐的質疑。特別是第9節,婦人知道掃羅曾禁止招魂和行巫術的人(28:3),因此她指責掃羅如此要求她做違法的事,實乃妄顧她的性命。但掃羅卻為達目的繼續欺騙她,為了達成個人心願,依然故我地一再連累他人;這是他不斷悖逆神的表現。
28:12-14 掃羅告知婦人要尋問撒母耳後,撒母耳立刻就出現了。撒母耳出現在婦人舉行招魂儀式之前,這突如其來的顯現,嚇得婦人措手不及。這說明撒母耳是在神允許下,被差到掃羅面前,而不是服膺於掃羅和招魂婦人的權柄之下。掃羅以為藉著招魂就能如他所願獲得神的信息,豈料卻完全不在他掌握之中。
婦人形容看見「有神明從地裡上來」(28:13),這並非在神化撒母耳,或指撒母耳死後被神化。「神明」(God/gods)在舊約的用法除了指最高神外,亦可指審判官或有權威的人。這裡的意思應為後者,因為有權威的裁判者正好切合撒母耳作以色列士師的形象。
第112頁完
問題討論︰
掃羅向招魂婦人尋問神,說明他仍不願接受先知早已宣告的審判,並期望能藉操控撒母耳亡魂獲得神的信息。但撒母耳卻「不請自來」,且帶著權威,以神僕人的模樣出現,並不服於人的權柄之下。掃羅認得撒母耳的形象,於是臉伏於地下拜。
撒母耳卻不是為掃羅帶來安慰與指示,反倒帶來了神對他的審判信息。
28:15 經文以「攪擾」(ragaz)形容掃羅的行為,這字常用來指涉盜墓者,可見掃羅不但連累活著的人,連亡者也因他不能安息。掃羅一見撒母耳,就立刻為自己作出申辯。這段說話原文直譯是:「我非常困擾,因為非第113頁完利士人攻擊我,神也離開我,不再藉著先知或夢回答我。因此[我]傳喚你上來,好指示我,[我]應當怎樣做。」與《和修本》比較,原文一共出現七次「我」字,呼應經文一直形容掃羅為心中沒有神的人,即使他知道神因他的悖逆離開他,卻仍舊自我。
28:16-19 呼應掃羅的七次「我」,撒母耳的回應中同樣出現七次「耶和華」(the LORD)。撒母耳沒有回應掃羅的渴望,反而給他帶來了一個審判的信息,重申神早已離開他,與他為敵。撒母耳重提神藉他早已宣告的內容,就是掃羅因沒有聽從神的吩咐滅絕亞瑪力人 (15:9),因此神從他手裡奪去國權,賜給「比他更好的人」(15:28)。但掃羅仍自欺(15:30-31),否認神已厭棄他作王的事實,至今仍認為能夠補救,挽回轉機。現在撒母耳向掃羅明言那「更好的人」就是大衛,又預告掃羅和他的眾子明日會戰死沙場,他無力作任何挽回,因為神會將以色列人交在非利士人手裡。
問題討論︰
第114頁完
掃羅的悖逆,因為他心中沒有神,總是按自己的處境作考慮,期望神回應他。他徒有敬虔外表和行動,實則並不關心神的真正心意,不信任神掌權。因此,當撒母耳一再重申神早已離他而去時,才醒悟一直未有及時悔改的他已無力挽回結局。
掃羅從撒母耳口中得知神的審判後,就甚懼怕,完全失去力氣。於是婦人苦心照顧他,與掃羅的僕人一同勸他進食。
經文對婦人的描述與亞比該相若:她們都是同樣以婢女自居、同樣在意神的說話、在趕忙中預備食物給神的受膏者。然而亞比該傳達的信息給予大衛悔改的機會,肯定神膏立他的應許;但婦人卻從撒母耳為掃羅帶來神的審判,一再重申他的死期將至。正如神擊殺拿八一樣,現在神就向掃羅追討他的命了。
28:20 面對突如其來被宣判的死亡,掃羅非常畏懼。他一生為自己的王位及延續自己的家爭競,現在神要收回一切,奪去他的國權、賠上兒子們的性命,一切都如過眼雲煙。經文記載他因一日一夜沒有進食而失去力氣,可能是指他來見撒母耳前曾按潔淨規矩禁食。一如《撒上》一直以來對掃羅的描述,他非常注重表面上的敬虔,但卻不得要領,一切都為時已晚了。
第115頁完
28:21-25 看著悲涼的掃羅,婦人和掃羅的僕人仍盡力照顧他。21節,婦人自謙為婢女,為服侍掃羅不顧惜自己的命;即使掃羅曾妄顧她的生死,她仍憐憫掃羅,盡心擺上食物照料他,沒有對他落井下石。反觀掃羅作為以色列的領袖,卻沒有醒覺要憐恤神的子民,更多次輕率任意地犧牲他人來成全自己。這都反映掃羅的生命已落得連一個奉行異邦邪術的婦人也不如的地步。
經文結束在婦人一連串急促又一氣呵成的動作裡(25:24-25),草草完結了掃羅的段落。下一次當掃羅再出現在《撒上》時,就是他和眾子們的死期,如神的宣判一樣(31:2-4)。
問題討論︰
第116頁完
掃羅作王的一生常活在懼怕當中:害怕敵人、害怕百姓遠離、害怕競爭對手出現,卻不害怕神的遠離。在15章,當神向掃羅宣布要收回他的國權,另賜他人時,掃羅口裡說有罪,卻自欺地要求撒母耳陪他回去敬拜神,好向百姓交代,令人以為神仍和他同在。直到28章,掃羅面對敵人來襲,他仍期望能以自己的方式操控神為他工作。掃羅以為自己是真「王」,哪知他是神所立的「君」而已;君王由神所立,是神的僕人。但經文卻描寫掃羅身邊所有臣僕和婢女,都比他更懂得如何作僕人。求神幫助我們認清自己在世的身分,好讓我們真正尊崇神為聖,活出祂喜悅的生命。
掃羅一生緊抓著自己的名,渴望他的名能留存後世;又為其勢力思慮煩憂,妄圖掌控他人來建立自己勢力。哪知「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詩篇127:1上),我們作神的僕人,乃參與在神對世界的引導和救贖當中,惟有祂親自作成祂的工作,祂的國永遠長存。因此,既然神以恩典揀選我們服侍祂,就當尋求祂的心意,放下私慾與掛慮。「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
掃羅死期臨近才真正懼怕神,卻為時已晚了。讓我們以掃羅生命作為鑑戒,把握能夠悔改的機會,回轉歸向神;不要一錯再錯,自欺欺人。「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在祂接近的時候求告祂。」(以賽亞書55:6)
第117頁完
(撒母耳說︰)「……耶和華照他藉我所說的話為他自己實現了。耶和華已經從你手裏奪去國權,賜給別人,就是大衛。(撒母耳記上28:17)
第118頁完
本季內容嘗試藉著撒上敘事的轉折,讓我們感受經文中的人物,在信仰與政治關係中交織出的張力,來勾勒撒上的精彩主題。敘事的主題讓我們一再確認神的掌權與拯救;人當向祂忠誠,仰望祂作新事。但是,縱然我們知道神的主權,在面對生活的動蕩、對安定的訴求面前,仍會考驗我們對敬畏神的信心。
撒上13-31章,以掃羅的生命為主要的敘事。經文呈現出神子民在地上受制於外敵、王權下,在生活上的痛苦與敬虔上的挑戰。這些片段充滿複雜性,令我們不能輕易地為他們的生命作出判斷。因此,當我們閱讀他們的生命時,也是在反照我們的生命,進入我們在處境和內心的糾結當中。這正是撒母耳記的精彩之處。
撒母耳記作者筆下的掃羅,其生命令人在意的地方是,一方面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作者對其悖逆的評價,但同時也能看到當他失去神引導後的徬徨和扭曲,對其無知與自我產生共鳴。既感嘆與神分離的淒涼,也警惕我們其實也離惡不遠。閱讀掃羅的生命,使我們無法迴避面對內在生命的脆弱,反省每一個悔改的真實。求神憐憫我們,當這世代很多權柄、意識能作我們的主時,願祂幫助我們堅定認信「神是君王」,作以神為首的信仰群體。
下一季我們會從大衛邁向王權的經歷,看到神在人的失敗當中,仍不斷賜下回轉的恩典,叫人在困苦之中,仍能因著神有盼望的確據,延續神拯救的應許。
第120頁完全年主題:神權下的君王與子民
季度 | 主題 | 經文 |
---|---|---|
第一季 | 最後的士師 | 撒母耳記上 1:1-12:25 |
第二季 | 王座上的掃羅 | 撒母耳記上 13:1-31:13 |
第三季 | 邁向王權的大衛 | 撒母耳記下 1:1-10:19 |
第四季 | 王與他的子民 | 撒母耳記下 11:1-24:25 |
作者:麥子穎
封面設計:劉德智
出版:九龍城浸信會
版次:2022年4月初版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第125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