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在耶和華這位聖潔的上帝面前侍立呢?這約櫃可以從我們這裏上到誰那裏去呢?」
(撒上 6:20)
學員本
黃榮基
2022年1-3月成長班真理教導課程
九龍城浸信會
「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31)
2021-2023年教會主題都以「基督是主」開始,這不單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更是浸信會一直所強調的認信。作為跟隨耶穌的門徒,我們必須服膺在基督和聖經的權威之下。基督的主權也意味着信徒皆祭司的觀念,每一位信徒都應為自己內在生命的建立負責,也須肩負其他弟兄姊妹的福祉,以愛心接待和服侍。
第1頁完當文士問耶穌誡命中哪一條是首要的呢?耶穌用了舊約聖經申命記六4-5和利未記十九18來回答他。前者是猶太教中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稱為「示瑪」(Shema),意即「聽!」指出這位獨特的神的屬性,是獨一、唯一的神,以色列人就要別無選擇地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祂。耶穌緊接說出第二重要的誡命來,「要愛人如己」,祂將兩條誡命連在一起,目的是要表明愛神與愛人同等重要,不可分割的,真正委身愛神的人必會流露出愛人的生命。這兩條誡命是在其他一切誡命之上,可見其根基之本質。
疫情期間,或許生活變得失序,關係顯得疏離,負面思考與情緒加增,冀盼在2022年我們這休戚與共的信仰群體能一起學習「基督是主•與己與人結連」的功課。一方面,透過神的眼光來認識自己,另一方面,重啟人與人的連結,與家人、同事、同學、親友、社區鄰舍接觸互動。
此外,配合本年的主題,成長班透過全年查考撒母耳記上下,嘗試學習欣賞聖經作者在敘事中巧妙的情節佈局和細緻的人物刻劃,藉此啟發我們對聖經歷史故事的神學意義作出反省。我們亦能從較廣的角度去看聖經人物的一生,不是只從他們片段性的事件判斷他們的善惡,而忽略了他們人性中的複雜性。盼望在場場精采的敘事中,我們有新的洞見及學習,更能認識自己、他人及神。
(吳彩虹牧師)
第2頁完本年成長班查考的經卷是撒母耳記上下,我們嘗試走進撒母耳記的敍事世界,透過作者的視角,窺見以色列士師時代末期至王國時代的歷史故事。如同其他歷史著作一樣,作者總是帶著一些提問以及要探討的主題來選取、組織並刻劃其中的歷史內容。同樣,撒母耳記上下的內容不應只視為按時序鋪陳的一連串歷史事件,而是按作者的旨趣將他對這些歷史事件所總結的神學信息呈現在我們眼前,其中作者要探討的正是王權的課題。故此,本年的查經會以「神權下的君王與子民」作為全年總題,探討神的主權,君王以及子民在神面前應有的角色與責任。雖然王國制度與今天的政治與社會形態有所不同,但其中的信息仍可成為我們的提醒和警惕。一方面,無論在國家、社會,以至教會層面,領袖都可以是神的用人,尤其教會的領袖更應謹慎自守;另一方面,作為被帶領的群眾,也應按真理分辨領袖的所言所行,是否合乎神的心意。更重要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服在神的主權下,應順服祂而活,讓神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
本季我們會先查考撒母耳記上第一至十二章,研讀撒母耳的出生、呼召及服侍的過程。他一生在神面前服侍,被神選立為先知與士師;在他晚年的時候,神差他帶領以色列選立君王。縱然他士師的職分因著君王的出現而結束,但他仍然堅守以色列先知的角色,第3頁完將神的話語指引與教導君王與百姓,好讓他們行在神的心意中,建立一個以神為首的王國制度。在這一切的事上,神仍然坐著為王。透過本季的查考,盼望我們能對撒母耳有更多認識,也對神的主權與帶領有更多體會與學習。
第4頁完為了配合本季查考每一課的主題內容,現從教會詩集中建議詩歌數首,以供參考選用:
每 課 主 題 | 建議詩歌(首) |
---|---|
第一課 導論重溫 | 32 萬代之神, 79 主愛超越 |
第二課 哈拿的忠信 上主的逆轉 | 85 讓主引領, 88 每一天 |
第三課 以利的昏盲 撒母耳的敬聽 | 430 我們全意讚美君王, 432 求主教導我 |
第四課 祭司的悲劇 榮耀的失去 | 278 求主察看, 349 憑祢意行 |
第五課 約櫃的回歸 上主的擊殺 | 77 萬福泉源, 422 恩惠主宰 |
第六課 百姓求立王 上主被厭棄 | 412 願祢名為聖, 348 懇求教我聽主聲音 |
第七課 上主的揀選 掃羅被擁立 | 331 成為我異象, 424 奉主聖名奔跑 |
第八課 撒母耳的訓誨 上主乃君王 | 27 榮耀大君王, 60 全能之神 |
教會網頁(http://www.baptist.org.hk/lesson_song/index.php)上備有這些詩歌的獻唱錄音,可供參考。
第5頁完(主頁>教會事工>十三部工作>音樂部>成長班每課詩選)
請在查考經文後,每位組員都分享一下「我的生命實踐」,讓神的話語更深入地塑造門徒的生命。
本周所學的功課,你會與誰分享呢?你會與他們分享甚麼信息?
小組內或外,有誰需要幫助?你或小組可以怎樣幫助他/ 她們?
邀請其中一位組員或分成 2-3 人小組作結束禱告,感謝神讓我們領受了祂的真理,為以上的需要,祈求神的幫助和供應。
第9頁完在舊約聖經中,除了創世記之外,在眾多敍事體裁的書卷中,撒母耳記上、下(下稱:撒上、下)可算非常受歡迎。朗(V. Philips Long)解釋此書卷受歡迎的三個原因,包括:第一,撒上、下記載了古代以色列在政治和宗教生活上重要的變遷,在早期士師時期,由十二支派組成的聯盟政制(Tribal confederation),過渡到聯合王國的政制 (United monarchy);第二,讀者往往被書卷內的不同角色所吸引,如:哈拿、撒母耳、掃羅、大衛、約拿單、亞比該、約押等,他們穿插互動於錯綜複雜的歷史情節中,讓讀者們津津樂道;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它記載了一眾歷史人物的生命經歷,他們的故事真實地反映跟隨神的人有著不同的信仰歷程。再者,它更表達了此書的中心,不止是關於各人的故事,而是關於神自己的故事。概括來說,撒上、下之所以有此吸引力,正因為它揉合了引人入勝的文學特色、以色列人重要的歷史變遷,以及到如今仍塑造著信仰群體的神學信息。
第10頁完 在基督教的聖經正典中,撒上、下被歸納為歷史書。一般而言,歷史書按時序排列,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列王紀、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歷史書是緊接摩西五經,講述以色列人如何在神的恩領下,進入應許之地迦南地。後來,他們經歷士師時期、王國時期、到分裂為南北兩國,最後他們分別被亞述和巴比倫滅國和被擄走,被迫在異邦生活。換言之,歷史書記載了以色列人一段非常重要的歷史,是由建國到被滅國,最後變成亡國奴的時期。
既稱為歷史書,我們必然相信這是關乎以色列人的歷史。然而,當仔細了解這些歷史書的文體時,便發現當中有很豐富的文學體裁,如回憶錄的記述(尼一至七章)、建築紀實(王上六至七章)、法律文獻(書二十章)。此外,歷史書主要屬於敍事文體,包括戰史(書六至十二章)、個別人物的事蹟(路得記)、演辭(撒上十二章),或是私下的對話(撒下十二1-20)等。所以,歷史書的內容並非如新聞直播般,平鋪直敍地記載以色列人所有的歷史。相反,歷史書的記載必然是有選擇性,聚焦於某些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這反映聖經作者透過一些文學手法,刻意將不同事件有序地鋪陳,從而帶出事件的意義。每卷歷史書均反映不同作者們對當時信仰群體的教訓,這些教訓蘊含著神與以色列人互動的歷史,反映作者們對神的理解,以及昔日信仰群體的信仰反思。故此,歷史書作為敍事性歷史,這不單提醒我們須從文學的角度理解它,同時也不會忽略其歷史性。
年份(主前) | 事件 |
---|---|
1100 | 撒母耳出生 |
1070 | 掃羅出生 |
1050 | 約拿單出生 |
1040 | 大衛出生 |
1030 | 掃羅登基 |
1028 | 大衛受膏 |
1012 | 撒母耳去世 |
1010 | 掃羅去世,大衛在希伯崙登基 |
1003 | 大衛統治全以色列 |
970 | 大衛去世、所羅門登基、獨掌政權 |
930 | 所羅門去世 |
阿諾德(W. R. Arnold)形容撒母耳記中的敍事「以散文形式寫成,既簡潔又超卓,世上文學至今也未能與之媲美」。還記得以上部分,我們曾提及撒上、下作為敍事性歷史。有學者提出「理解歷史的先決條件是理解文學,而要適當地詮釋聖經,同時理解文學與歷史是必要條件」。因此,要理解撒上、下必須分析其文學技巧的元素。
撒上、下作為敍事性歷史,敍事者如何透過不同的人物刻劃,來記述這段歷史?如觀看舞台劇一般,我們要在撒上、下眾多角色中,細心留意哪些人物是主角?哪些人物是襯托的角色,用以凸顯主角的言行,具體地反映出他們對神順服的程度。一般來說,此書的主要角色為撒母耳、掃羅和大衛。
撒上、下對一班亡國被擄的以色列人傳遞甚麼信息呢?作為神子民的以色列人經歷亡國被擄,他們站於絕望的懸崖,思想「我們為何在這裡?神給我們列祖和大衛的應許落空嗎?」撒上、下正反映出他們對自身的景況,作了深切反省、重新認信、延續盼望。第19頁完
歷史部分3.2曾提及撒上、下屬於「約書亞記——列王紀」的部分,不同程度地滲透著申命記有關「福與禍」的神學思想。經歷亡國被擄的以色列人,深切反省自身是否因沒有順服神而招致眼前的禍患。
當以色列人深切反省由先祖到現今,因沒有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而遭禍患。同時,他們未有因亡國被擄而質疑神的地位和能力,第20頁完反而他們重新認信神是掌管萬有的主宰,包括歷史。即使人的不順服,神仍不斷介入歷史中,作審判和拯救,並引導歷史向著神的救贖計劃前行。
要在列國中說:「耶和華作王了!世界堅定,不得動搖;他要按公正審判萬民。」詩 96:10
生活在異邦的以色列民族,一方面確信神的主權和引導,另一方面,他們在危難之中看到神應許的盼望。以色列人期盼的君王,不論是掃羅、大衛,或所羅門王,都有很多不順服神的時候。而當時他們相信個人與整個群體之間,有著互相影響的關係。因此,當君王犯罪,整個群體也將受影響,如大衛擅自數點人數而令民眾受審判 (參撒下24章)。神雖然對以色列人施行審判,但祂仍不斷賜下回轉的恩典,甚至神與大衛立下恩約(撒下七章),應許大衛「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7:17)。無疑,這大衛之約不單是撒下的中心,亦是日後在先知傳統中發展為彌賽亞的應許盼望,更是舊約聖經的中心。
「因此,當國家經歷瓦解時,神要祂的子民思想祂對大衛的應許。雖然身處困窘中,應許看似不能實現,但他們更定睛信實不變的神,深信神對大衛的應許終必實現,神將會像昔日興起大衛一樣,第22頁完將來亦會藉著彌賽亞成就神對以色列人的救贖計劃,並且將祝福帶給萬國(參結34:23;詩45;賽7-12)。
這彌賽亞應許最終在耶穌基督身上成就了。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成為肉身介入人類歷史,開展彌賽亞時代。祂以君王、祭司、先知的身分成就拯救者的角色,為世界帶來大能的福音,並向世界宣告審判和拯救的信息。耶穌基督甘願犧牲自己走上十架路,為要成就救贖,拯救萬國萬民。祂的復活戰勝了死亡,並在升天前留下應許。祂必在終末時,以榮耀的身分再臨,成就最終救贖,向一切受造萬物施行審判和拯救。凡忠心跟隨基督的人必蒙神的拯救,並在更新後的世界,與基督一同作王。這來臨中的終末盼望,向神的子民揭開了世界的終局。我們作為神的子民,深信神在昔日、今日、末後都在歷史之中,施行審判和拯救的工作。
第23頁完
內容:分組比賽,在3分鐘內,按撒母耳記上、下的敍事,以A-H的英文字母,重新編排下列事項的正確次序。正確列出次序的小組獲勝。
規則:
步驟:
預備:
題目:
請按撒母耳記上、下的敍事,以A-H的英文字母,重新編排下列事項的正確次序。
內容:分組比賽,各組在5分鐘內,回答下列的「是非題」,答對最多數目的小組獲勝。第25頁完
規則:
步驟:
預備:
題目:
這部分主要參考導論中有關撒母耳記的歷史背景、文學特色,及神學信息的內容。請緊記預先備課,並回答下列問題。
這部分有關導論中的歷史背景,請先仔細閱讀,並回答以下問題:
這部分有關導論中的文學特色,請先仔細閱讀,並回答以下問題:
場景 A | ( ) | 這是敍事文體主要的表達工具,運用方式包括直接引語(direct speech)、間接引語(indirect speech)和對話對照(contrastive dialogue)等。 |
隱晦 B | ( ) | 敍事者會運用整個場景,猶如舞台劇一樣,透過人物的行動和說話,引領讀者自己作評價,究竟那些人物有否遵行神的話語。 |
重複 C | ( ) | 他們常用較間接的方式來勾勒人物特色,這往往與故事情節有關。 |
對話 D | ( ) | 敍事者會運用「重複」形式,來幫助聽眾掌握故事的重點。 |
這部分有關導論中的神學信息,請先仔細閱讀,並回答以下問題: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二課:哈拿的忠信・上主的逆轉」,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32頁完 第33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哈拿獻撒母耳(1:19-28)
二、哈拿的頌歌(2:1-11)
第一至十二章簡介
撒母耳記上下記載以色列王國制度的誕生,尤以撒母耳、掃羅與大衛作為整個故事的核心人物。從士師記的結尾得知,於士師時期的末段,以色列人的信仰與道德都陷入一片混亂(士十七至二十一章),撒母耳記的故事正是在這紛亂的時代中展開。從歷史進程而言,撒母耳擔當極其重要的角色,帶領以色列人由士師時期正式進入王國時期。
在本季的查經,我們查考撒母耳記上第一至十二章經文。從敍事結構來看,第一至七章的主角是撒母耳,主要記載他的出生、呼召與事奉。其中4:1-7:1則加插一段稱為「約櫃敍事」(Ark Narrative) 的部分,內容沒有提及撒母耳,但這段記載反映撒母耳時代以色列人的信仰光景,第36頁完也凸顯神在歷史中的角色。由7:2開始,撒母耳重回故事的中心,成為最後一位士師帶領以色列人打敗外族。第八章可算是歷史的轉捩點,百姓渴求立王,以色列步入選立君王的階段。第九至十一章記載神藉撒母耳揀選掃羅的故事,掃羅被擁立成為第一位以色列王,只是描寫得更像一位士師,似乎作者對掃羅作王一事態度含糊。最後,第十二章是撒母耳對百姓立王一事最後的警誡與勸勉,道出本季查經的重要主題:耶和華才是真正的君王。此外,故事情節雖是邁向王國的建立,但是撒母耳對立王始終抱有負面的態度,情節與角色的衝突儼如作者向我們發出提問:究竟立王是對還是錯呢?這正是我們本季要深刻思考的問題。
1:1-2:11簡介
撒母耳記上的開首,並不是從宏大的歷史角度來描述,而是由一個尋常家庭揭開序幕。一位住在拉瑪的以法蓮人以利加拿(1:1),他每年都會敬虔地上到示羅敬拜耶和華(1:3)。他有兩個妻子,哈拿與毗尼拿。只是哈拿沒有兒子,但毗尼拿卻有孩子,並且常以生育之事來惹哈拿發怒(1:2, 6)。雖然以利加拿很愛哈拿,但她仍然感到極其難過(1:7, 8),因為婦人不育在古時是一種羞辱。在示羅敬拜期間,哈拿飯後走到敬拜神的地方,痛苦哭泣,向耶和華禱告(1:10),並且許願,若神願意賜她一個兒子,她答應使那孩子終生歸給耶和華(1:11)。
今天,我們主要查考1:19-2:11的內容,集中討論哈拿許願後的故事,看到神如何恩待她,而哈拿也忠誠地遵守對神的承諾。第37頁完最後,哈拿向神發出最大的頌讚與感恩,以哈拿之歌結束這段敍事。值得一提的是,哈拿之歌不只是一首感恩之詩,更是閱讀整卷撒母耳記的鑰匙,與撒母耳記下二十二至二十三章中大衛的最後頌歌互相呼應,揭示全書所描繪的神是一位使人生命逆轉的主(2:7,8),君王也是靠祂而立(2:10)。因此,閱讀哈拿的故事不只是她的故事,而是對照著整卷撒母耳記的主題來閱讀。
鼓勵組員備課時也一併閱讀1:1-18,加深對這段背景的印象和認識。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當哈拿與家人回到拉瑪的家以後,神果然應允她,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名叫撒母耳(1:20)。哈拿遵守對神的諾言,在撒母耳斷奶以後,她就帶備祭物與兒子,上到示羅將兒子交託給以利祭司,讓兒子在那裏服侍耶和華(1:28)。
1:19-20 哈拿許願過後就到拉瑪的家。拉瑪在1:1稱為拉瑪的瑣非,實際地點不詳。有估計它原是一個叫Rentis的城市,也有估計是便雅憫地的一個城市,距離耶路撒冷北面約五英里。不過,全書多次提及這地,或許是要強調它成為一個重要的信仰中心,取代原來的示羅。
從前「耶和華關閉了她的子宮」(1:5, 6),但現在哈拿能懷孕,也是因耶和華顧念(remember)哈拿(創30:22)。生與死不是人能掌控的選擇,而是在於神,使哈拿的生命逆轉。
哈拿將兒子取名撒母耳,其意思有分歧。有認為他的名字與「求」(request)的發音相近;也有認為是神聽見或神名字之意。至於撒母耳屬何支派也是爭論所在。按1:1所記是以法蓮人,但代上6:27記載他是利未支派哥轄家的後裔,若是如此,他往後在神家服侍就顯得合理,因只有利未人才能在神的帳幕中供職,故有推斷他父親是一位住在以法蓮的利未人。不過,從本書的敍述來看,作者似是著重神對他的揀選過於他本身的支派背景。
1:21-23 以利加拿要上去耶和華那裏還願,但這願實際上是哈拿提出的,可當作是夫妻二人一起的許願(另參民30:13)。此外,這節讓我們回想到去年的獻祭(1:2-3),但今年情況已經大不相同,哈拿現今得了兒子,更主動提到等孩子斷奶後就永遠留在耶和華面前服侍。雖沒有提及母親的心情,但相信這決定必然是極其艱難的。
以利加拿同意妻子許願所立的承諾,並說「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應驗」一詞可譯作「站立」、「成就」或「確定」之意。神必成就祂所說的話(另參3:12)。
第39頁完1:24-28 上一段21-23節是以利加拿上去,但這節是描述哈拿帶著孩子、祭物到以利祭司那裏,她的行動顯得愈來愈主動。「孩子」一詞,可指剛出生的嬰孩到年青人,在一至三章頻密地出現(1:22, 24-25, 27; 2:11, 17, 18, 21, 26; 3:1, 8),大部分是指著撒母耳,也有指著以利兩個兒子(2:17),他們作祭司但不認識神;也強調撒母耳雖年幼,但神仍呼召他,反觀年老的以利祭司卻因不順服神而被棄。
「求」一詞在27節再次出現,也可譯作「交託」(entrust)。這詞及相關詞組在27-28節共出現4次,直譯為「我禱告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向他所求(request)的懇求(request)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交託(entrust)給耶和華,他終生都被交託(entrusted)給耶和華」。哈拿對神的尊崇及信實是極其高尚,她明白這孩子是神所賜予的,就願意將他獻回給神;相比之下,以利祭司及其兩個兒子就顯得自私,也不尊重神(2:12, 2:29)。
問題討論
哈拿對神有極大的信靠與忠誠。她在人生最無望的時候專心投靠耶和華。當神應允她以後,她也願意遵守對神的承諾將撒母耳獻上,顯出她對神的忠誠。
第40頁完以利加拿一家在示羅敬拜耶和華 (1:28),敍事的進程在這裏暫停下來,作者刻意加插了一首詩 (2:1-10),稱為哈拿之歌,放在 1:28 至 2:11 之間,相信是哈拿在敬拜中向神發出真誠的感恩。接著2 :11又重新回到敍事的畫面,以利加拿帶著家人回到拉瑪,而孩子撒母耳就留在以利祭司那裏。
透過詩歌組織和整理哈拿的事件,也藉著詩歌的內容,看到神是一位逆轉生命的主,這主題也貫串整卷撒母耳記。因此,這詩的內容既有描述哈拿的部分,也廣義地描述到全書的敍事,預告著撒母耳記中的人物有著不同的命途。
2:1 是以感恩作開始,以「我的心」、「我的角」和「我的口」來表達因神得著喜樂。「我的角」是指榮耀或力量,即神使人的力量高升。這「高舉」和「角」在 2:10 再次呼應,那裏是指到王與受膏者。對哈拿來說,她的仇敵就是毗尼拿(1:6)。無論是誰,得勝不在乎人,乃神使人的力量被高舉。
2:2-3 這兩節的焦點仍然是神的性情。第2節的三行詩句強調,沒有「聖者」、「別的(人)」或「磐石」能與神相稱。「磐石」也常用作比喻神的強大與可靠(申 32:4;撒下 22:3)。第3節首兩行警告人不能說驕傲與狂妄的說話(或許這也與毗尼拿相關)(詩 75:5-6),第41頁完因為神是滿有知識,祂能知道人行為背後的內心與動機(箴16:2),知道人是否對祂忠誠。
2:4-5 這段的焦點轉向人的遭遇,以三個對比來強調生命的逆轉。勇士、飽足的人,以及兒女多的被看為榮耀的,但他們卻被逆轉成困苦與缺乏;相反,跌倒的人、飢餓的人及不生育的都被視為羞愧,將會被逆轉成滿足與豐富。尤其不生育的描繪更貼切哈拿的遭遇。
2:6-8 這段也是一系列的對比,生與死、貧窮與富足等,但特別留意:一)這三節都以耶和華作為主語,加強說明人的高升與降卑都在神的手中。二)第 8 節再沒有由高降低的描述,只一面倒提到卑微的人被高升,強調神對困苦的人特別看顧。8 節的最後兩行詩句,交代重要原因:神是世界的創造者與護理者。雖然不太清楚「地的柱子」確實指到什麼東西,但其喻意倒是清晰。它代表著支撐整個世界的根基,這根基正是在神的手中(伯 9:6; 詩 75:3)。
2:9-10 第 9 節總結以上逆轉的訊息:神會保護屬祂的子民,但不認識神的惡人卻要被祂消滅。被降卑的是指到不認識神而驕傲的人,他們以為靠自己的力量能得勝。但事實剛好相反,人只能靠神才能得著真正的力量。
第42頁完第 10 節是一個戰爭的場面,基本的逆轉主題不變,神會親手對付敵人,並以打雷這極其震撼的方式來擊退他們(留意撒上 7:10),也會審判一切的人。這裏再次高舉神是那一位使人敬畏的創造主,人一切所行要向祂交帳。另一邊廂,神要高舉祂的受膏者和祂所立的王。這詩句明顯超出了哈拿的處境,倒像先知的話道出了全書將要發生的事。受膏者是指被神所選立的人,如:王、祭司、先知等,神會賜他們力量使他們站立得穩。總括而言,地上的王不是靠自己的力量來得勝,而是因神的揀選與保守,得勝的力量來自神。
問題討論
哈拿之歌展現了神對人的看顧與保守。神使謙卑的人高升,卻使驕傲的人降卑。神喜悅人順服與倚靠祂。當人自以為能靠自己得勝,神卻要使人得著教訓。
第43頁完「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耶和華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降卑,也使人升高。」(撒上2:6-7)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三課:以利的昏盲・撒母耳的敬聽」,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45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神藉撒母耳宣告審判(3:1-14)
二、神揀選撒母耳為先知(3:15-4:1)
2:12-4:1簡介
從故事脈絡而言,本課經文內容處於2:12-4:1大段落的結尾位置,也是這個大段落的高峰與總結。這大段落以逆轉為主題,先知撒母耳被高舉與祭司以利家的沒落。作者多次以場景交替的方式將撒母耳的成長與以利家的惡行並列,形成一個鮮明的對比, 如下:
特別留意有關撒母耳一家的情節(B),神顯得較主動,與撒母耳也較親近,更表達出喜悅(2:26),但有關以利家的情節(A),則完全沒有描述神的行動,除了那神人的審判外(2:27-36),他們的世界好像已經任何沒有神的蹤影。
3:1-4:1簡介
本課主要查考3:1-4:1的部分,敍事的重點是神呼召撒母耳成為先知。在情節上有兩點值得留意。一)當時神的言語稀少,年老以利的眼目也昏花(3:1-2),似乎暗示人們的信仰狀況低落。但神並沒有離開以色列人,祂揀選撒母耳擔當先知的角色,透過他將神的話語再次臨到以色列人(3:19-21),逆轉了開首言語稀少的荒涼。二)他第一個要宣講的信息,正是向以利宣告神對他一家的懲罰 (3:11-14),呼應上一段有關神人的審判 (2:37-36),兩次確認對祭司家的厭棄。如此,撒母耳被召與以利家被棄同時匯聚在同一個情節之中,兩方的際遇也戲劇性地逆轉了。
這次的查經也會討論以利與兩個兒子的惡行,鼓勵大家在備課時先閱讀2:12-4:1整個段落的內容,好讓我們對故事的細節有更深認識。至於以利家的懲罰,尤其2:30-36的內容,我們將會在第四課再次重溫,探討懲罰的問題。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第49頁完
孩子撒母耳在以利帶領下在神的殿服侍。在言語稀少的日子,神呼召撒母耳成為祂話語的出口,而他第一個領受的信息,卻是對以利家的嚴厲懲罰。
3:1 撒母耳在以利面前服侍神(另參2:11, 18),那時他還是孩子,或許是以利的學徒。有趣的是,撒母耳雖在神的殿服侍,及後的經文也提及他所作的有如祭司的職事。然而,整卷撒母耳記並沒有明確地指出其祭司的身分,而先知(3:20)及士師(7:6)的身分卻是十分明顯。
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異象,這些描述是先知相關的用語,一方面讓我們驚訝,為何以色列會落在這個境地(記得這是士師的時代嗎?),另一方面讓我們期待先知的出現。留意「言語」一詞是本章的重要鑰詞,表示神啟示人的重要說話,我們留待第二部分詳細解釋。
3:2-3 這裏提到兩件事與視覺相關。一)以利的眼目昏花,不能看見。早在1:12-13,以利看到哈拿禱告時就誤以為她喝醉了;及後以利雙目更全然失明(4:15)。這描繪似是象徵著以利的屬靈狀況。二)耶和華殿內的燈仍沒有熄滅。按出27:20-21所記,聖所的燈要由黃昏一直點燃至黎明,估計神呼召撒母耳的時間有可能是接近黎明前的黑夜。這情境或許也象徵神在言語稀少的日子仍會為人們帶來光明指引,第50頁完就如撒母耳被召。
撒母耳在神的殿內睡覺,那裏有約櫃。約櫃自入迦南後一直放在示羅(書18:1)。留意全書對這個地方的描繪不像是一個帳幕,更如一所建築物,例如:有門與門框(1:9; 3:15)。根據耶7:12估計,未有所羅門聖殿以前,示羅曾經有類似聖所的建築物作敬拜之用,但後來被毁,相信與第四章的非利士人戰爭相關(4:1)。此後,撒母耳的居住地拉瑪成了信仰的中心。
3:4-10 神先後四次呼喚撒母耳,首兩次的呼喚(3:4-5, 3:6)相若,二人未察覺是神的聲音。第三次(3:8-9)以利終於明白。第四次(3:10)神更被描繪成站著並親自開口說話,凸顯與撒母耳的親近。
特別的是,於第二至三次呼喚之間,作者加插一句旁白(3:7),強調兩件事:一)認識:撒母耳那時還未認識耶和華。但預期他最終會認識,並且非常親近。與以利的兒子相比(2:12),他們不認識神,更故意得罪神。二)言語:如3:1所提,「言語」是本章的重要用詞,這裏強調神的言語未向他啟示。同樣地,預期神的話語即將臨到。
3:11-14 神對撒母耳的第一個信息,是對以利家的審判,極具諷刺意味,這年老祭司被神厭棄,其信息卻只傳給這孩子。這審判信息與神人發出的信息(2:30-36)相若,重申他們的罪惡極大。這信息可分作幾個部分:一)懲罰的必然性(3:12-13上):神曾警告他們,但他們不聽,因此神定意懲罰他們;二)懲罰的原因(3:13下):以利明知他的兒子作惡,卻沒有阻止。第51頁完以利雖然有勸誡過(2:23-25),但似乎沒有明顯阻止;三)懲罰不能逆轉(3:14):他們的罪惡不能藉獻祭而被救贖。按利未記的禮祭條例(利4:3-12),即使祭司有罪也可藉獻祭來贖罪,只是那些罪應是無意犯下的罪,但以利家所犯的卻是故意的罪。有一說認為他們兒子因褻瀆神的祭物,故此獻祭對他們已無效,作為懲罰。
問題討論
以利眼目昏花,象徵著他與他一家在屬靈上的眼瞎,他看不到神且聽不到神的話語,因為以利家輕看神所託付的職分,以利雖無行出明顯的罪惡,但他姑息兒子的惡行過於尊重神,導致神厭棄他們。
第52頁完次日早晨,以利從撒母耳口中得知神的審判,這是撒母耳宣告的第一個信息。此後,撒母耳長大成人,神立他成為以色列的先知,繼續傳講神的話語,引導以色列人走向神。
3:15 撒母耳清早起來,開了耶和華殿的門。這或是一個象徵性的說法,從這天開始,神的話語再次向人們開啟。
3:16-18 早前提及,「言語」是本章的重要用詞,以利的說話內容(3:17)就一共出現了 5 次之多,3 次作名詞,2 次作動詞,譯作「說」。在本章,此動詞只限於神與人之間的對話;其他時候,例如以利對撒母耳說話,則使用另一個動詞。而 3:18 撒母耳把一切話告訴以利,這「話」也是「言語」。從全章來看,「言語」在 3:1 以後,直到 3:7 才再次使用。此後,這詞及其動詞密集地出現,共 12 次之多 (3:9-12, 17-19, 21)。作者以「言語」的使用來呈現一個重要的對比:從前言語稀少,但 3:7 過後,神呼召撒母耳,神啟示的話語再次湧流出來。
關於以利的反應,一方面他順服神的決定;另一方面這也表示神的話真的不落空。不過,對以利而言,神不只一次警告過他,但他一家未能回轉悔改,懲罰臨到是必然的事。
第53頁完3:19-21 神立撒母耳為先知是這段的重點,也是一至三章敍事的高潮。先知並非未卜先知,先知是傳講神話語的人,可以是傳講預言、教訓、責備、審判,重點是忠誠地傳講神的話。神確立他為先知可從三方面表現出來:一)他所說的話沒有落空,因這是神向他啟示的言語(3:19, 21);二)神與他同在(3:19);三)神在示羅顯現,向他傳話(3:21)。
4:1 上半節總結撒母耳作先知的情況。下半節是另一個敍事的開始,於下一課探討。
問題討論
撒母耳是神所揀選的先知是極其重要,將來神藉他宣告誰是神的受膏者。但更重要的是,無論以色列要走到哪一個階段,神的話語總是要走在前頭作引領。
「我曾告訴他,我必永遠懲罰他的家,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兒子作惡,褻瀆神,卻不禁止他們。」(撒上 3:13)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四課:祭司的悲劇・榮耀的失去」,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56頁完 第57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以色列被擊打與約櫃被擄(4:1-11)
二、以利及家人的死亡(4:12-22)
4:1-7:1簡介
第60頁完4:1下半節至7:1被稱為「約櫃敍事」(Ark Narrative),也是本課與下一課的內容。經文將焦點從撒母耳身上轉到約櫃,甚至整段敍事都沒有提及他。敍事開始於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以色列人被擊打,約櫃更被非利士人擄去,以色列人面對慘敗,似乎失去了榮耀(四章)。另一邊廂,約櫃流落在非利士人的地方,竟然對當地帶來不少的災禍(五章),因此非利士人決定將約櫃送回以色列地,神的手在外邦之地彰顯大能,令非利士人懼怕神(六章)。這讓我們看到,約櫃即使被擄,但神卻沒有被打倒,神在外邦中仍能顯出祂的榮耀。留意這段經文提到出埃及事件(如:4:8, 6:6),以色列人及非利士人都知道神的大能。對非利士人而言,他們雖知道耶和華神在埃及所施展的大能,但他們卻沒有真正認識神,誤以為能靠自己的力量來勝過祂。然而,以色列人也不像神的子民,他們被擊打沒有讓他們反思自己的罪惡,卻以為神必然要幫助他們,導致更大的失敗。
4:1-22簡介
這次查經是整段「約櫃敍事」的第一個單元,發生在以色列地。這單元可分為兩部分,上半部分記載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的情況,以及約櫃被擄去的不幸結果(4:1-11)。下半部分將焦點轉到示羅,記載以利一家的悲劇,同時呼應以色列全家對約櫃被擄去而引發的絕望,榮耀也離開以色列(4:12-22)。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以色列人被擊打,長老們建議將約櫃枱到戰場之上,必能帶來勝利,結果事與願違。第61頁完
4:1-2 第1節下半部分是「約櫃敍事」的開端,與上半節相隔的時間沒有明確表達。撒母耳也沒有出現。他在這時期未曾成為士師,他作士師的記載始於7:2的一段。
此外,作者也沒有交代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的原因。非利士人原聚居於愛琴海一帶,於主前13世紀移居迦南西南地區,其中五個主要城市包括:亞實突、迦薩、亞實基倫、迦特、以革倫(6:17)。由士師時期開始(士3:31),常與以色列人爭戰。他們在撒母耳記被描繪為以色列人的主要外敵,重要戰事都與他們有關。
以便以謝可直譯為「幫助石」,有認為是現今稱為Izbet Sartah的地方,在亞弗(Aphek)北面2英里,距離非利士的城市亞實基倫約25英里。不過,7:12再次提及這名稱,卻在米斯巴及善中間。故此,其確實位置仍有爭論,而兩處經文是否指著同一地方也成疑問。或許,作者藉相同地名來表達先前失敗之處在後來卻得勝了。以色列人的首戰失敗,死了4000人,這數字可理解為四個「千人部隊」,未必是實際數字。
第62頁完4:3-4 若這戰事與士師記作比較,發現並沒有耶和華興起士師的情節,也沒有道出失敗的原因,不過可能與敬拜偶像有關(撒上7:3;詩78:58)。作者沒有刻意提及,或許他要強調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也是這一章要表達的主要信息。
長老的說話有兩點值得留意:一)耶和華擊打他們:原句的反問可譯作「耶和華今日為何在非利士人面前擊打我們呢?」「擊打」一詞共出現3次(4:2, 3, 10)。長老似乎正確地指出是耶和華擊打他們。二)將約櫃從示羅枱出來:「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的約櫃」使人想到出25:22的記載,那裏提到神會在約櫃蓋上的兩個基路伯中間與人相遇。因此,長老以為將約櫃枱出來,神就會與他們同行。再者,以利的兩個兒子也一同來到,暗示以利本人不反對這個做法,雖然他有點憂心(4:13)。長老的說話很諷刺,他們正確指出耶和華擊打他們,但他們對神的態度只視祂為爭戰的工具,卻從沒有尋求耶和華,也沒有思考有否得罪神。
4:5-9 這段記載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對約櫃的反應。當約櫃到來,以色列人盡都歡呼,並且地都震動。但反諷意味甚濃,進一步反映他們的無知。至於非利士人則有兩個要點:一)他們懼怕耶和華的力量:他們提及當年出埃及的事件,知道帶領以色列的神用災禍擊打埃及人;二)他們對神有錯誤的認知:4:8對的描述並不完全準確,例如神降災主要在埃及地而非曠野,神也並非眾數(留意「這些神」)。第63頁完這或反映古近東的爭戰觀,他們相信每個地方都有一位或多位神明在掌管,而地方之間的爭戰就是兩地的神明在互相較量。因此,非利士人並不認識耶和華,只知道保佑以色列的神明很厲害而已。但不幸的是,以色列人也是這樣看待耶和華,視耶和華為工具,以為神必然要為他們服務。
4:10-11 結果是以色列大敗:一)經文記載「以色列敗了」,直譯「以色列被擊打」。呼應4:3的描述,表面是非利士人打敗他們,但實質是神對他們的「擊打」。該詞也用於出埃及記中神對埃及的攻擊(出8:22;12:23),這次卻是對付祂的子民。二)死傷更多:這次有三十個「千人部隊」被殺,比約櫃出現前更嚴重;三)約櫃被擄去:代表神同在的約櫃被奪去,以色列人視之為徹底慘敗,連神也失去了;四)以利兒子被殺:他們不是士師,本應不會在戰場,卻因約櫃之事而導致死亡,應驗2:34的徵兆,他們必在同日死去。
問題討論
以色列人操控神是他們慘敗的主要原因。這爭戰原沒有神的吩咐,他們沒有尋求神,只是一心用自己的方法來迫使神聽命,顛倒了神與人的關係,因此神就容讓約櫃被擄去。
神的話語沒有落空,神對以利家的懲罰應驗了 2:30-36 及 3:11-14 的說話,他與兩個兒子相繼死亡。即使有新生命誕生,但母親也於生產中不幸死去,絕望籠罩這家。
4:12-13 經文敍述由戰場轉到示羅。這段集中在報信者與以利的行動。對報信者的描述比較急促,而對以利的描述卻反映出對事情的掌握比較緩慢。報信者奔跑 20 英里路程,來到示羅。這時,以利坐在城門旁的位子上(4:18) 等候消息,他心裏擔憂著神的約櫃,可見他對約櫃被抬到戰場並沒有太大的信心。
4:14-17 上一節記載那報信者已經進了城,而以利也坐在城門口旁,不過,以利已經看不到(4:15),只聽到喧嚷的聲音。就在這時,那人來到以利那裏報信。那人的說話內容有幾個重點:一)以色列戰敗,多人死亡;二)以利兩個兒子死亡;三)約櫃被擄去。
第65頁完4:18 經文描寫以利是因聽到約櫃被擄去而跌倒,並且折斷頸項而死。直到這一節,讀者才第一次知道以利作了四十年士師。但他在整個戰事之中像是缺席了,看不到他的帶領,也沒有神的指引。總括而言,描寫以利的擔憂、眼瞎、年紀老邁,以至折頸而死,都顯示以利不僅身體衰敗,屬靈上也同樣衰敗,不能帶領以色列人去尋求神的心意。固然以色列人要為失敗負上部分責任,但領袖也難辭其咎,他的不濟使以色列人也同樣失去方向。因此,以利的死亡也反映以色列信仰的低落。
4:19-22 這段的焦點落在以利的媳婦及其初生的孩子身上。這天已經死了三個人,媳婦的孩子卻剛好在這時候出生。新生命原是帶來新希望,但以利家的不幸還未停止,連媳婦也在生產過程中受盡疼痛,將要死去,僅餘的希望也被絕望蓋過了。留意以下兩點:一)她將孩子起名叫以迦博,意思是「榮耀在哪裏?」;二)她說了兩句說話(4:21, 22),兩次提到榮耀離開以色列,第二次更指到因「約櫃被擄去」。「約櫃被擄去」在 4:19-22 中共出現了三次,是這裏的重點。總括而言,作者透過婦人為兒子起名及她的說話表達出以色列人的絕望。以色列人以為,約櫃的失去代表他們的神也被外族打敗,不再與他們同在。這一刻,以利家以至以色列全家也一同面對這個悲劇的發生,絕望籠罩著他們。
問題討論
以利家的確面對一個難以承受的悲傷,一日之內四位家人相繼死亡,這看似是嚴厲的結局,但神並不是沒有給予時間讓以利家悔改,只是他們輕看神的說話,導致嚴重的後果。同樣,以色列家也感到絕望,因為神的榮耀被敵人奪去了。然而,神真的被打敗了嗎?
第67頁完「她給孩子起名叫以迦博,說:榮耀離開以色列了!這是因為神的約櫃被擄去,又因為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撒上4:21)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五課:約櫃的歸回・上主的擊殺」,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69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非利士人送回約櫃(6:1-9)
二、神擊殺以色列人(6:10-7:1)
第72頁完
5:1-7:1簡介
回顧第四章的結尾,神的約櫃被擄,榮耀離開以色列。從非利士人的眼光來看,擊敗以色列代表他們的神明大袞(5:2)比掌管以色列地的神更厲害,約櫃也成了戰利品。不過,約櫃在非利士地卻帶來極大的災禍,他們的神明大袞也被「殺死」(5:4),而非利士人更經歷「毒瘡」之災(5:6),才明白到「神的手」(5:6–7, 9, 11)在攻擊他們,使他們非常震驚。非利士人就像埃及人一樣,因災禍而發出極大的哀聲(5:12)。
本課我們主要查考6:1-7:1的部分。非利士人知道災禍並非出於自然,因此他們召來祭司尋求方法把約櫃送回以色列(6:1)。祭司們的說話再次指向出埃及記的事件,提醒非利士人不要像埃及人與法老一樣硬著心。祭司們建議獻上禮物作為賠罪,並用一輛新車,藉兩頭母牛把約櫃與禮物都送回以色列 (6:4-9)。
約櫃歸回後,以色列人歡喜迎接且獻上燔祭(6:10-15)。不過,卻因違反律例擅自觀看約櫃,被神大大擊殺了七十人(6:19)。最後他們召來基列・耶琳的人來將約櫃接去,差遣以利亞撒看守約櫃,事件才正式結束 (6:21-7:1)。整個事件由開始到落幕,神不須人的幫助,卻在外邦中按自己的心意顯出榮耀,使約櫃安然回到以色列,也讓以色列人得著教訓。第73頁完
7:2-17簡介
我們在本課查經不會查考這段,不過在討論部分會閱讀相關經文,先在這裏略作介紹。這段落接續記載約櫃歸回以色列後的情況,也是總結第一至七章有關撒母耳的敍事。本段的開始,撒母耳重新成為敍事的焦點,記述二十年以後撒母耳帶領以色列全家遠離偶像歸向神的美好景象,以色列人再次與神復和。以利死後的一段日子,似乎再沒有士師,當撒母耳帶領全會眾在米斯巴向神禱告時,神就立撒母耳為士師(7:6)。此時,非利士人再次起來攻擊,神為以色列爭戰,擊退敵人(7:10-11)。在士師時代的末期,撒母耳肩負先知與士師兩個重要角色,宣講神的話語,也治理以色列。
建議大家先閱讀5:1-7:17整個段落的經文,了解整個故事的脈絡,對這次查經有極大幫助。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但神的手卻重重地攻擊非利士人。非利士人於是尋求祭司的幫助,將約櫃送回以色列。
第74頁完6:1-3 非利士人的領袖因災禍令他們想到或許得罪了耶和華,於是向他們的祭司與占卜的(那是以色列律法所禁止的,參申18:10-14)求問。祭司們遂建議獻上禮物作為賠罪,但這並不是以色列人贖罪祭的觀念和禮儀(利5:6, 10)。
特別留意的是,領袖對約櫃的稱呼可以看到他們對神的認識有些改變。約櫃一詞在5:1-7:1中共出現25次,從起初他們稱它為「以色列神的約櫃」(5:7, 8, 10, 11),或許表示他們將神視為保佑以色列地的其中一個神明而已;直到神的手重重攻擊他們以後,他們稱這約櫃為「耶和華的約櫃」(6:2),耶和華一詞也是第一次出現在他們的說話之中,他們似乎認識到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就是現今帶給他們災難的那一位,祂的名字是耶和華。
6:4-6 祭司建議的禮物是五個金痔瘡和五個金老鼠。這數目是根據非利士主要城市及領袖的數目來訂定(6:17)。至於這兩種禮物種類則有幾點可討論:一)痔瘡:早在5:6已經出現,未能確定屬哪一種疾病。有認為是痔瘡,但反對的認為痔瘡不會帶來大規模的死亡(5:11-12);也有認為與老鼠有關,可能是一種淋巴結鼠疫。不過,該詞本身只是籠統地指到一種腫脹或瘡患,故有些只譯作「毒瘡」。二)老鼠:前文沒有提過,直到這節才第一次出現。有認為因老鼠形狀與瘡相似;也有認為第5節形容老鼠是「毀壞田地」,故推斷田間出現鼠患也是他們面對的問題,遂將這兩事均視為耶和華給他們的災禍。三)這些禮物在以色列人眼中都是不潔之物,不可能用作獻給神的祭物,第75頁完但非利士人卻以此作為禮物,場面有點滑稽(想一想他們一臉嚴肅地用金來鑄造一顆瘡,還用來獻作禮物,已令人發笑)。
5節提到要將「榮耀」歸給神。榮耀一詞也可譯作重(heavy)。其動詞在5:6, 11出現過,就是神的手「重重」加在非利士人身上。下一節「硬著心」直譯就是「使心變重」。
最後,祭司再一次將這次災禍與埃及人所經歷的災禍相提並論,告誡非利士人不要像法老一樣「硬著心」。回顧整個約櫃敍事的經文(4:1-7:1),已多次將非利士人的事件與出埃及事件連結起來。當以色列人在戰場上抬出約櫃時,非利士人感到驚慌,因為他們知道以色列人的神如何擊打埃及人(4:8)。當約櫃仍在非利士人之地時,神的手重重擊打非利士人,有如在埃及所施行的災禍,他們的哀聲上達於天(5:11-12;另參出11:6;12:30)。直到這段,透過祭司的口再次提到法老的心硬,完全將非利士人的災禍與埃及人的災禍等同。
6:7-9 祭司隨後也討論到運送的方法,就是藉兩頭母牛負責拉車,將禮物與約櫃放在車上,讓兩頭牛自行前往到以色列地。這方法似乎出錯機會很大,卻是祭司們刻意用來確定這災難是否出於耶和華。這是非利士人僅能想到來確定神心意的方法。最後,約櫃真的在伯・示麥停下來(6:12)。
總的來說,從非利士人的行為,有兩點值得留意:一)所獻的禮物:那些禮物在以色列律法中視為不潔之物,不應拿出來奉獻給耶和華;二)尋求耶和華心意的方法:他們要設計這個特別的方式確認耶和華心意,反映他們沒有別的途徑可以認識祂。第76頁完相比之下,以色列人理應有耶和華的帶領,可透過祭司與先知將神的心意向百姓宣告,也透過律法讓人知道應當如何行出合乎神心意的生活,但這些都是非利士人所欠缺的。因此,這段對非利士人的描繪,顯出他們的行為有點無知和可笑。不過,以色列人對神的認識真的比非利士人更好嗎?
問題討論
非利士人自以為將耶和華打倒,但在災禍中他們深切經歷耶和華的大能與榮耀,使他們懼怕。另一邊廂,以色列人以為失去了榮耀,但神的榮耀從來沒有被奪去,在外邦之地大大彰顯。
第77頁完約櫃回到以色列地,當地人歡喜迎接神榮耀的歸來。然而,在歡喜的同時,約櫃也令到以色列人被神擊殺,大大哀哭。
6:10-12 這段記載簡單交代了非利士人聽從祭司們的方法,預備好禮物、兩頭母牛及車輛就出發了。非利士的領袖尾隨車子,最後車子真的不偏左右到達了伯・示麥(意思是「太陽之家」)。雖然經文沒有提示,但這結果似乎讓非利士人確認是耶和華帶來災禍。
6:13-15 這時敍述的視角轉向以色列人。約櫃到達以色列的伯・示麥是收割麥子的時間,大約是五至六月左右。「平原」在原文是「山谷」,指兩山之間的平地。那時以色列人非常歡喜,因為他們認為神的榮耀再次歸來。他們就在大磐石上,作為祭壇向耶和華獻燔祭。
15節的內容與14節有不少重複,有認為是後加的內容。無論如何,這節較強調利未人的角色,他們處理約櫃的搬運(申10:8)。由於伯・示麥是其中一個利未人的城(書21:16),利未人在那裏也是合乎情理。
第78頁完6:16-18這段是約櫃歸回的小結,交代雙方的情況:一)非利士人(16-18上):領袖們看到約櫃回到以色列地就回到自己的地方。此外,也提及五份禮物所代表的五位領袖和城鎮。二)以色列人(18下):「以及大磐石」一句相信連於下半節有關以色列人的描述。這磐石「到今日」還在那裏,表示這石成了一個證據,見證約櫃歸回這重要事件。
6:19-21原本故事可以在6:18完結,但卻特別提到一個悲劇:因那地的以色列人觀看約櫃,就帶來神擊殺七十人(6:19)。按民數記4:20所記,即使是利未人在拆卸會幕的時候也不能觀看。因此,那七十人之死反映他們未按律法的規定,僭越了神的聖潔標準。留意「聖潔」或「聖」一詞在本段兩次提及(6:20; 7:1)。
他們的發問(6:20):「誰能在耶和華這位聖潔的神面前侍立呢?」從敍事的發展上,約櫃最終運到基列・耶琳,那地原是基遍人的城市。約書亞記提到,基遍人主動與以色列結盟,因此,以色列人沒有消滅他們,後有以色列人在那裏定居。約櫃就放在亞比拿達的家,他兒子以利亞撒分別為聖,看管約櫃。以利亞撒就是那位能站在神面前侍立的人,因為他能將自己分別出來,讓神使用。
不過,6:20的提問更要帶出這段敍事以及整個「約櫃敍事」大段落有關聖潔的重要信息。以色列人違反了律法的規定觀看約櫃而帶來擊殺,這令人想到利未記十章的故事,亞倫的兩個兒子因作了不乎律法規定的獻祭而被神擊殺,神要事奉祂的人尊祂為聖(利10:3)。第79頁完分別為聖是從世俗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按神的心意將我們或我們所有的給神使用,重點是要按神的心意而行。七十人之死就是他們輕忽了神的聖潔。
另一方面,6:20的提問與整個約櫃敍事起初以色列長老的提問相呼應(4:3)。以色列人縱然知道是神讓他們被擊打(參上一課),但直到約櫃歸回,他們似乎還未明白他們失敗的原因,就是他們沒有將自己分別出來,按神的心意來事奉祂。換句話說,他們沒有正確地看待與神的關係。約櫃象徵神的臨在,若以色列人不能順服神且不按祂的心意而去行,神的臨在就會成為危險的事;相反,若他們能將自己分別為聖,按神的心意順服祂,神的臨在就成了他們的保護。
問題討論
第80頁完神擊殺以色列人的事件顯明神是聖潔的主。從前以色列人企圖操控神而得著教訓,以色列人必須依從祂的心意來事奉祂。往後的敍事(7:2-17)也讓我們見到,當以色列人全家歸向神以後,即使非利士人再次來襲,神會為他們爭戰,神才是他們真正的需要,祂的幫助從來沒有離開以色列。
順帶一提,第七章的結束非常美好,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回復到一個恰當的秩序。不過,第八章開始,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事使神與人的關係再次進入另一個充滿張力的狀態。
第81頁完「伯・示麥人說:誰能在耶和華這位聖潔的神面前侍立呢?這約櫃可以從我們這裏上到誰那裏去呢?」(撒上6:20)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六課:百姓求立王・上主被厭棄」,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83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長老求立王來治理他們(8:1-9)
二、王將來使用的管治方式(8:10-22)
第八至十二章簡介
隨著上一課完結,以撒母耳為焦點的敍事已告一段落。由第八章開始,敍事將會進入另一個新階段。從歷史角度看,以色列將由士師時期步入王國時期;從人物角度看,敍事焦點將由撒母耳漸轉到掃羅。故此,第八至十二章屬於一個過渡階段,也是王國制度奠基的重要時刻。第八章描述以色列要求立王的一段敍事,特別記載神藉撒母耳向百姓發出的警告。第九至十一章的焦點落在掃羅身上,這段長篇經文記載掃羅被神選立的經過,最終成為以色列史上第一位君王。第十二章則回到撒母耳身上,記載他於王國正式成立之初,再次告誡百姓的一段長篇講論。從結構而言,第八及十二章都是長篇的講論,將掃羅被選立的故事前後包括起來,而這兩篇講論對我們了解神對君王的心意非常重要。
第86頁完值得一提的是,敍事中撒母耳雖多次表達他對立王的質疑與不悅,但全書的描繪對王國制度並非一面倒地負面,有展示列國君王的壞處(如本課),也有展現神主動選立合祂心意的人(2:10; 2:35)。似乎作者透過不同角度來探討以色列王國制度的課題,問題不只是應否推行王國制度,更是要思考應建立哪一種王國制度,才是神所喜悅的。
8:1-22簡介
本課我們會查考第八章內容。這章交代了以色列長老以及百姓要求立王的近因(8:1-5),只是作者似乎更強調他們對神的態度才是真正的原因(8:6-9)。此外,以色列人以為可以將列國君王的制度複製過來就可以與列國看齊,但神藉撒母耳鄭重向他們發出警告(8:10-18),指出列國君王制度的偏差,然而百姓仍然一意孤行(8:19-22)。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撒母耳年老時,他立自己兩位兒子作士師。不過,以色列長老卻提出立王的要求,希望有一位王能出來帶領他們,像列國一樣。
8:1-3 與上一章撒母耳成為以色列地的士師,以及在各處作出審判的事跡相隔了不少年日,撒母耳已經年紀老邁,令人意外的是,他立自己兩個兒子為士師。第87頁完士師通常是被神揀選而呼召,像這樣世襲傳承倒是罕見;「士師」可理解為審判者、帶領者、軍事領袖等。該詞與以下字詞相關,也與整段的主要信息有關,查考這章時要多加留意,包括:「正直」(8:3)(mishpat;或譯「公義」,與士師相同字根)、「治理」(8:5, 6, 20)(士師的動詞形態)、「方式」(8:9, 11)(mishpat;與正直一詞相同,但有不同意思)。
撒母耳兩位兒子的名字顯明撒母耳對神的敬虔,約珥意思是「耶和華是神」,亞比亞則是「我父是耶和華」。雖然如此,他們的表現卻是強差人意,他們貪圖財利,屈枉正直(8:3),直譯是扭曲公義(mishpat)。他們的職分理應秉行公義地作出審判,卻行扭曲公義之事。他們的惡行使人聯想到以利的兩個兒子。
8:4-5 撒母耳對兒子的選立似乎直接導致以色列民的不滿,喚起他們要求立王的訴求。長老的訴求凸顯撒母耳兩位兒子的問題,他們不能擔當「士師」作為「治理」(8:5, 6, 20)的功能。而8:20也再次反映長老要求所立的王正是發揮原來士師的功能,就是為他們爭戰。長老的訴求與申命記17:14-15的描繪也有點相近,那裏也談到立王的事。
8:6 撒母耳明顯不喜悅立王的訴求,這節非常清晰地表達出撒母耳對立王的負面想法。
第88頁完8:7-9 耶和華的回應有四方面要留意:一)神吩咐撒母耳聽從百姓的說話:這「聽從」一詞在8:7, 9兩次重複。與百姓沒有聽從神形成對比(8:19)。
二)神道出百姓訴求背後的真實原因(8:7):百姓不是厭棄撒母耳,而是厭棄神。百姓不要神作他們的王,這是全書第一次用王的稱呼放在神身上,暗示神就是他們一直以來的君王,但現今他們不願意耶和華繼續帶領他們。「厭棄」一詞在全書多次使用,更多是指神厭棄掃羅作王。人自以為可以離開神,但是神才是最終的帶領。
三)從過往事跡說明以色列人的叛逆(8:8):撒母耳在這刻或許感到被厭棄,但神卻列舉以往的事情來證明,以色列人一直沒有停止厭棄神,士師記是最有力的證明。他們最大的問題是「事奉別神」,對神不忠,不順服神的帶領,故意走自己的歪路,今次也是一樣。
四)吩咐他要嚴厲警告百姓,將來的王怎樣管轄他們(8:9):這節下半節可重譯為「你要鄭重警告他們,讓他們知道『王的義』是怎樣,就是將來管轄他們的那位」。「王的義」是直譯,其中的「義」(mishpat) 正是8:3的「公義」一詞。但這詞也可譯作「行事規則」(8:9, 11)(如:和修譯作「方式」),有認為這裏更有法律含意,即王可以依法辦事,用8:11-18的方式來對待百姓(另參NIV的翻譯)。這方面的討論,留待下一部分繼續。在這裏,我們只集中討論神對撒母耳的吩咐。
問題討論
長老的要求除了反映撒母耳兩位兒子的確未能帶領百姓以外,更深層的原因在於以色列人厭棄神的帶領,要按自己的方法去行。
撒母耳領受神的吩咐,向百姓講述將來王會以什麼方式來對待他們。然而,百姓並無理會,繼續要求立王。
8:10 撒母耳遵從神的吩咐,將警告他們的說話都向長老們說出來。有認為 8:11-18 與 8:9 的內容不同,是撒母耳對神原先吩咐加上自己的意思。不過,這裏也可視為撒母耳忠實地將神的吩咐傳遞出來,只是作者沒有冗長地複述兩次,故在上文作出省略,留待這段才完整地交代。
第90頁完8:11-18 「這樣的方式」(8:11)就是 8:9 所提到(參 8:9 的經文分析)的 mishpat,理解為「行事規則」。
這段有一個詞語重複 4 次,可譯作「取」(8:11, 13, 14, 16),於這段甚至可譯「徵用」(和修版譯作「派」或「叫」未能強調其意思),包括:一)徵用你們的兒子(8:11-12):使他們作戰士,管理軍隊,耕種王的田地和莊稼;鑄造戰車與兵器。二)徵用你們的女兒:製造香膏及作廚師或負責煮食。三)徵用你們的財產:包括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要賜給王的臣僕。而出產的收成,也要獻出十分之一來給予王的官員和臣僕。四)徵用你們的僕婢:家中的僕婢、健壯的人和牲口都要被徵用給王作工,家中的羊也要獻上十分之一,甚至連自己也要給王作僕人。
總括而言, 百姓本身所擁有的一切,包括:兒女、田地、僕婢 、牲口,甚至自己,都有機會被徵用為王作工,或是成為王的東西。而且,田地的出產與牲口的生產也要給王納稅。
非常重要的是,「義」一詞(mishpat)及其相關詞的使用為要帶出一個重要信息。起初長老不滿撒母耳的兒子沒有行出「公義」(mishpat),不配「士師」的身分,故提出立王的要求來「治理」他們。但神藉撒母耳的回答告訴長老,他們渴求的王所行出「王的義/王的行事規則」(8:9, 11)(mishpat)也不是真正的義,王只是依法地取去百姓所擁有的東西,他們所要求「與列國一樣」的王就是如此。第91頁完此外,留意「王的行事規則」在 10:25 會再次提出,那裏卻是由撒母耳所頒布出來。
8:19-22 到這裏已經沒有明顯提到長老,只籠統地稱呼百姓,可以理解長老起初的訴求也是百姓的訴求。諷刺地,神多次提醒撒母耳要聽從百姓的話,而百姓卻沒有聽從撒母耳或神的說話;最後,神吩咐撒母耳為他們立王,這代表神介入這事。雖然長老的要求不必要,也是對神帶領的厭棄,但神並無因此而放棄他們,神仍然在選立王的事上有份。
問題討論
第92頁完神接受百姓的訴求,並不代表他們是正確,只是神容讓他們的訴求來成就祂自己的計劃。不過,以色列人所渴求的王要與列國一樣,但那些王的行事規則顯然不是神對君王的期望,他們建立的是「以王為中心的管治」。
那麼,神對祂所選立的君王有何期望呢?這一章並無明確描述(雖然申17:14-20可作為部分參考),這也是作者要引發我們思考的問題。往後兩課的經文以至整卷撒母耳記,正是作者透過豐富的敍事帶領我們來逐步了解這個問題的答案。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聽從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而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 8:7 )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七課:上主的揀選・掃羅被擁立」,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94頁完 第95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米斯巴的抽籤(10:17-27)
二、基列雅比的戰爭(11:1-15)
9:1-11:15簡介
九至十一章的大段落是關於掃羅被揀選的敍事。這段落可以分作三個部分:
一)撒母耳膏立掃羅(9:1-10:16)
二)撒母耳公開抽籤確認掃羅作王(10:17-27)
三)掃羅得神帶領擊敗亞捫王拿轄(11:1-15)
第一部分經文較長,在本次查經不會詳細查考,先在這裏稍作介紹。第八章結尾,神接受百姓的要求為他們立王,只是沒有交代立王的方式。這一段的開首,卻好像開始一個全新的故事,介紹掃羅的背景。他是便雅憫支派的人,父親是住在基比亞的基士。掃羅被形容為又健壯,又英俊,而且比眾民高出一個頭(9:1-2)。接著敍事的焦點竟是掃羅如何為父親尋驢,在輾轉間到了蘇弗地的城與撒母耳相遇。就在這看似偶然的相遇下,我們被告知,原來撒母耳早一天已從神那裏知道,他會遇到掃羅,就是神要揀選的人(9:16)。第二天,撒母耳將油倒在他的頭上,宣告他就是神所揀選的領袖(10:1)。撒母耳接著告訴他離開後將會遇到的事,更會遇到一班先知,神的靈會臨到掃羅而受感說話,這一切事的發生代表著神揀選的標記(10:2-8)。果然,當掃羅離開後,遇到所預言的事,神的靈也臨到他(10:10),也改變了他的心(10:9),只是這一切還未向百姓公開。原來,神一直主導著立王的進程。
第99頁完本次查經主要查考10:17-11:15的內容,掃羅被公開承認作以色列的王,其中包括兩件重要事件:一)在米斯巴的大會上抽籤(10:17-27),掃羅被確認為神所揀選的君王;二)基列雅比被亞捫王拿轄侵襲(11:1-15),掃羅被神的靈感動,帶領以色列人爭戰,眾民承認擁立他為王。這兩件事一同見證掃羅的確是神所揀選的受膏者。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撒母耳在膏立掃羅一段時間以後,呼召百姓到米斯巴,以公開的形式確認掃羅是神所揀選的王。
上文9:1-10:16的段落,兩次提及撒母耳揀選並膏立了掃羅作領袖(9:16; 10:1)。那兩節沒有直接用「王」一詞(原文音譯為melek),而是「君王」(和修)或「君」(和合本)(原文音譯為nagid),意思為領袖。有認為那裏作者刻意避免用王一詞,一來那時掃羅還未正式公開其王的身分,二來這個用詞或有一個含意,表示神仍然是真正的王,掃羅是被揀選服侍祂之意。留意那裏掃羅被揀選之事還未正式向百姓公開,掃羅也沒有向任何人提起(10:16)。
第100頁完10:17-19 掃羅被撒母耳膏立以後,他回到基比亞的家(10:26)。相隔了一段時間以後,撒母耳就呼召百姓到米斯巴,此處曾是撒母耳被神立為士師之地(7:5-6),並且非利士人被神擊打。撒母耳一開口說話,就責備百姓,提醒他們耶和華曾拯救他們離開埃及和列國的攻擊(10:18; 另參 8:8),但他們卻厭棄神(10:19; 另參8:7)。撒母耳重申,他認為立王是錯誤,但他仍順服神的帶領,神准許百姓立王的要求。因此,撒母耳準備在百姓面前舉行抽籤。
10:20-21亞干事件(書七章)及他兒子約拿單違反掃羅的命令時(14:36-42)都有使用過抽籤的方法來找出目標人物,只是那兩次都是要找出犯錯的人。這次抽籤分作三輪,先按支派抽出便雅憫,再按宗族抽出瑪特利族,最後抽到基士的兒子掃羅。抽籤的意義在於表明這事是出於耶和華的心意,不是由人來決定誰是王。再者,這是一次公開的場合,讓所有百姓見證這事的發生,公認掃羅是被神所揀選的王。
10:22-24 縱然掃羅被抽籤確認,但他卻隱藏起來。有認為他因害怕接受這重任而隱藏;也有認為與10:16有一點關係,那裏他向叔叔隱藏了自己被撒母耳膏立一事,但肯定的是,掃羅自己的想法從沒有表達過出來。百姓再次求問神,神就告訴他們掃羅藏身的地方;當他站起來,比百姓高出一個頭(10:23; 9:2),這是第二次談論到他的外型,似乎這外型是合乎百姓對王的期望。最後,撒母耳作最後確認,掃羅是耶和華所揀選的人,百姓都贊同歡呼。
第101頁完10:25 撒母耳作為先知,他不只是宣告掃羅是被揀選的王,也有責任將王國的規則向眾民宣布,並要記在書上和放在聖所內。「君王的典章」中「典章」一詞,正是8:9, 11所提到的「行事規則」(mishpat)(參上一課),那裏指出列國的王所定的規則只是強調王的權利和所得的益處。但撒母耳在這裏所宣告的應有所不同,有估計這裏是申17:14-20所提到有關王的責任。王必須將律法書抄一份給自己,要時常誦讀,按神的律法行事。將書放在聖所或是要成為指責王的見證(申31:26),督促王不要行差踏錯。
10:26-27 這段是抽籤事件的總結,有兩點要留意:一)有一群人願意跟從掃羅:他們或許是有財力或軍事力量的人物,受神的感動跟從掃羅,這舉動可視作一個神對掃羅作王的肯定。二)有另一群「無賴之輩」卻對掃羅不表信任,這些「無賴之輩」或是社會上的邊緣人士,他們的反問句顯示他們否定了神的揀選,及後第十一章的故事證明他們對掃羅的看法是錯誤的。不過,這反問句卻有絃外之音。這留待下一部分討論。
問題討論
撒母耳藉公開的場合,以抽籤的方式確認掃羅就是神所揀選的王。其實,神一直在背後主導整個揀選的過程,也改變掃羅的生命,使他成為以色列第一位被選立的王。
掃羅被揀選作王以後,他要面對第一個挑戰就是亞捫王拿轄的攻擊。他首次帶領以色列人與亞捫人爭戰,並且獲勝,百姓都歡喜他作王。
上一章最後的反問:「這人怎麼能救我們呢?」明顯是對掃羅的輕視,但這問題也是作者向讀者發出的提問。掃羅雖被確認為神所揀選的人,但他的能力是否勝任呢?
11:1-5 亞捫王拿轄預備攻打基列雅比,雅比人打算以立約解決,但拿轄卻羞辱他們,於是雅比人派使者到基比亞求助,眾人聽到都哀哭。
第103頁完11:6-8 掃羅聽到基列雅比被攻擊的消息,就呼召以色列人起來爭戰,這裏有三點值得討論:一)當眾仍在哭泣之時,掃羅卻被神的靈感動,大發怒氣。「神的靈」在九至十一章出現過三次,頭兩次是在撒母耳膏立掃羅的事上,描述他會被神的靈感動而受感說話(10:6; 10:10)。神的靈感動是其中一個證明被神揀選的標記,代表神與他同在(10:7)。二)他將牛小塊送到全境,要求以色列人一同起來爭戰。這個描述使人想到士師記中那利未人為妾報仇的故事(士十九章)。當時那利未人的妾在基比亞(即現今掃羅居住之地)被虐待致死,那利未人就以同樣的方式呼召以色列人向便雅憫支派作出報復,最後竟殺盡了他們的婦女,以色列人才擔心便雅憫支派將會絕後,故准許他們走到基列雅比將四百名婦女搶來作自己的妻子(士二十一章)。不過,這背景與這段有何關係呢?有認為從前便雅憫人曾虧待基列雅比人,故此現在掃羅恩待他們。事實上,掃羅最後戰死,基列雅比人或許是出於回報,將他的屍首領回那裏埋葬,並為他哀悼(撒上 31:11-13)。三)掃羅說話中將自己的名字與撒母耳並列,顯示掃羅重視撒母耳先知的身分,他沒有因為自己是王就獨斷獨行。
11:9-11 掃羅集合三十萬以色列人與三萬猶大人到基列雅比,他被描寫成一位出色的軍事領袖,將亞捫人打倒。
第104頁完11:12-13 掃羅的勝利駁倒了那些無賴之輩的質疑,以行動證明他能夠拯救以色列人。百姓打算要處死那些質疑掃羅作王的人,這舉動或許在當時是合法的,不過,掃羅卻反對這個做法。他的說話帶出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這場爭戰是藉耶和華得勝,祂施行拯救。從這句話來看,掃羅沒有將自己高舉,他正確地指出,即使他是王,但耶和華仍是最終的帶領。如此,10:27 提問的答案也可以是否定的,因為不是掃羅的功勞,而是神的帶領,祂是最終的拯救。
11:14-15 因著掃羅的勝利,百姓更加肯定他就是神所揀選的王,於是在吉甲的地方,在神面前再次擁立他作王。一方面,掃羅被揀選的整個過程都是由神作主動揀選和帶領,顯明這事不只是出於百姓的要求;另一方面,百姓也從掃羅的表現來確認神的選召。縱然立王一事的動機並不恰當,但神卻引導這事得出合祂心意的結果。
問題討論
第105頁完掃羅第一次率領以色列人對付外族,他順服神的靈,神也與他同在,最終帶來勝利。他謙卑地明白到爭戰的勝利在乎耶和華,而非他自己的功勞。神才是真正的拯救者。
「撒母耳對眾百姓說:你們看到了耶和華所揀選的人嗎?眾百姓中沒有人可以與他相比。眾百姓就歡呼說:願王萬歲!」(撒上10:24)
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
備註: *必須討論的問題/完成的段落
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第八課:撒母耳的訓誨・上主乃君王」,請大家預先備課,以至在查經時有更深的分享和領受。
第107頁完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
一、對以色列人的指控(12:1-12)
二、對王與百姓的勸勉(12:13-25)
第110頁完本章是過渡階段(八至十二章)的最後一個單元,是士師時代與王國時代的正式分水嶺。此後,敍事的焦點完全落來掃羅王的身上,撒母耳的士師角色也正式劃上句號。
傳統上本章經文稱為撒母耳的臨別贈言,好像撒母耳要離開似的;不過,我們必須留意,這篇講論並非撒母耳的離職感言,而是對新建立王國制度的以色列作出回顧與勸勉,甚至他自己也宣稱會繼續為以色列擔當祈禱與教導聖言的先知工作(12:23)。如此,撒母耳的士師角色雖然結束,但他先知的角色卻正要發揮作用,向百姓與君王宣告神的心意。從敍事的角度來看,往後對撒母耳的記載確是減少,但他仍然在掃羅與大衛的生命中擔當重要的先知角色,不容忽視。
內容方面,撒母耳講論的開始有如法庭審訊。撒母耳首先辯明自己的清白(12:3-5),再控訴以色列人的叛逆(12:6-12),責備他們要求立王的罪 (12:13-19);不過,最後仍勸勉百姓與君王要持守對神的順服 (12:20-25)。此外,本章與第八章有不少互相呼應的內容,可對照閱讀。
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感想或疑問。 (附相關經文背景、解釋等,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
撒母耳的講論有如法庭的辯論,他先為自己過往所作的申辯,然後向以色列人作出指控,證明他們的罪。
第111頁完12:1-2 這節的開首提到撒母耳向眾人說話,但估計並不是上一章掃羅在吉甲被擁立的時候(11:14-15),可能是相隔一段短時間以後才再次召集百姓。
12:3-5 撒母耳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即君王)面前作出申辯,證明他一直所行的都是正直無偽。他列舉了三件事,包括:一)沒有取去別人的牲畜:「奪」與「搶」在原文都是同一個詞語,譯作「取」,該詞在8:11-18多次使用。列國君王會「取」百姓的東西給自己使用,但撒母耳卻從沒有這樣;二)沒有欺負或虐待別人:撒母耳並沒有濫用他的權力使別人受苦或受到不公義的對待;三)沒有收過賄賂:「收過」一詞也是與以上提及的「取」相同,撒母耳並沒有因貪財而蒙蔽眼睛,行出屈枉正直的事 (出23:8;申16:9)。相比之下,他的兒子卻是如此(8:3)。
總括而言,撒母耳對自己工作的回顧並不是「退休」前的感言,而是證明自己已在士師的崗位上盡忠,雖然現今改由君王來帶領,但他在神與人面前仍然是忠心的僕人。這忠心的態度也幫助他繼續以另一個身分去服侍神(12:23)。
第112頁完12:6-11 剛才撒母耳將自己放在受審的位置,叫百姓拿出證據來證明他的過犯。如今,撒母耳卻使百姓站在受審的位置,他要對百姓作出指控(12:6-7)。他回顧以色列先祖的歷史來證明神所行「一切公義的事」(士5:11),凸顯以色列人的過犯,留意這段歷史明顯以士師時期作背景。
撒母耳首先重申耶和華是領他們先祖出埃及的神(12:8, 6),強調神恩典的揀選與拯救。接著他以精簡的言詞概括了整個士師時期「叛逆──拯救」的循環:一)忘記(12:9):以色列人總是忘記神,離棄祂跟從別神(12:10),神就使他們被外族欺負。西西拉是士師記四至五章的人物,後被雅憶所殺;二)呼求(12:10):因他們被外族攻打,遂向神呼求,並表明悔改歸向神;三)差遣(12:11):神於是興起士師為以色列爭戰。耶路巴力與耶弗他都是士師記的人物。比但在七十士譯本作「巴拉」,也在士師記四章出現與底波拉一起抗敵之人;四)得救(12:11):以色列得以脫離外族的攻擊,再次得著平安。
這四步循環就有如士師記的記載,以色列人重複犯錯,神卻沒有離棄他們。此外,由12:11下半節起,撒母耳也列在士師之中,談論的對象也由「他們」轉到「你們」,這不再是遙遠的歷史,而是當下聽眾的親身經歷(7:10-15)。
第113頁完12:12這節延續上一節針對當下聽眾「你們」的講論,提到亞捫王拿轄的事。這事令人想到第十一章掃羅帶領以色列人的第一場戰事,但百姓求立王應在更早的時間。有認為亞捫王的攪擾或許不是短期的事,早在第八章的時候就發生,8:20也提及王要帶領百姓爭戰,就與這節內容脗合。
以往士師記循環中,先祖總會在外族入侵時向神呼求,但這次百姓放棄向神求助,竟要求立自己的王,打破了這個循環,犯下更大的罪。但撒母耳提醒他們,神才是他們真正的王。
問題討論
我們清楚知道以色列人的罪是因他們厭棄神(參考第六課教導)。但在這次的回顧中,我們更深入了解到,他們因忘記先祖的失敗經驗和神在歷史中所行的一切拯救,令他們對神失去信心,他們的善忘最終導致對神的厭棄。
第114頁完撒母耳講論的下半部分主要是勸勉。兩段的勸勉(12:14-15, 20-25)之間撒母耳以打雷的現象再次證明以色列要求立王是一件罪惡之事,以色列人感到懼怕。
12:13 兩次「看哪」,將神所立的王與百姓所選的王平行表達出來。百姓求王的動機可以是罪惡,但神仍是主動選立與賜予君王給他們,藉他來成就神更大的心意。
12:14-15 這是整個講論第一段勸勉,以祝福與咒詛表達出來,也是古時盟約慣用的格式。若要得福,以色列人必須「敬畏」、「事奉」與「聽從」神,並且,王與百姓都要一同跟從神,否則,「神的手」必會攻擊他們。「神的手」如何在非利士人之地帶來災難(5:1-12),以色列人記憶猶新。
12:16-19 撒母耳藉打雷的自然現象來證明以色列人求立王是一大罪惡,這也是百姓首次明白到他們的訴求原是神不喜悅之事。割麥子的季節大約是五至六月,降雨較少,若此時仍有雷暴代表不是純粹的自然現象,而是神回應撒母耳禱告的記號。結果百姓知道自己犯下大罪,非常懼怕,他們自己形容求王是「罪上加罪」,就是在原來敬拜別神等罪上再加上厭棄神的罪。
第115頁完12:20-25 這是撒母耳第二段勸勉。以「你們」(12:20-22, 24-25)和「至於我」(12:23)分開兩個部分。其中一個對比是,百姓因求王而行了惡,但撒母耳卻會因不向神禱告而得罪神。
20-22 節的勸勉以「不要 只要 」的格式來表達:一)不要偏離耶和華(20, 21):提醒他們不要再次偏離神而敬拜其他偶像(12:21),「虛無的神明」與「虛無」在原文是同字,就是解作空虛、無有之意(創 1:2), 代表那些假神根本就一無所是和一無所能。二)只要盡心事奉神(20, 22):他們事奉神的基礎,在於神會為自己的名和因祂對子民的愛而看顧以色列人(12:22),真神與假神的對比非常明顯,他們理應能分辨作出選擇。
23 節將講論轉到撒母耳自己的身上,談及他作為先知的責任,包括:一)禱告:他會不停為百姓禱告,他甚至說,若不禱告就得罪神;二)指教:教導的內容就是「美善與正確的道路」,透過他的教導令百姓行出美善與正確的事,就是遵行神的話語。這兩件事正是先知的重要使命,因此,撒母耳雖然不用擔當士師的角色,但先知的角色正是百姓所需要,神的話語總要走在前頭作帶領,讓他們能繼續跟從神。
第116頁完24-25 節再次回到勸勉的主題,這勸勉包括以下內容:一)兩個命令:敬畏神及盡心事奉神,盡心事奉的勸勉在 12:20 已經有提到。二)事奉神的基礎:因神為以色列行了何等大的事,相對於 12:6-11 的指控,以色列人的失敗在於忘記神的拯救,這裏撒母耳提醒他們要「留意」,不可忘記。三)警告:假若他們不聽從撒母耳的話,他們和他們的王也會一同滅亡。呼應 12:14 的正面勸勉,那裏提醒他們與他們的王要跟從神。
問題討論
總括而言,撒母耳的勸勉是給予百姓與他們的王,他們都要一同跟從神,敬畏祂、盡心事奉祂,否則神的咒詛必會臨到,使他們一同滅亡。如此,我們見到地上的王並沒有比別人更超然的地位,他與百姓都一同在神的權柄之下,透過先知的教導讓他們行在善道之上。在研讀本課經文後,你應該能夠明白以下的教導:
第117頁完「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他,聽從他的話,不違背耶和華的命令,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跟從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好了。」(撒上12:14)
第119頁完我們已經完成了撒母耳記上第一至十二章的查考,縱然在課本的編排上,我們無可避免地要跳過一些經文或是只能簡略地交代,但仍然盼望大家能完整地閱讀十二章的經文,不要錯過整個單元中每一個精彩的片段。本季的主要敍事人物是撒母耳,透過他的經歷,反映出當時以色列政治與信仰的狀況,以及立王一事的前因後果。我們期望大家在本季查經過後,能掌握以下重要主題:
一) 逆轉生命的神:哈拿之歌揭示神對人生命逆轉的主權。神喜悅敬畏祂的人,使他們高升;相反,神會使敵擋祂的人降卑。以利與撒母耳正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二) 爭戰與拯救的神:約櫃敍事反映神在全地彰顯祂的榮耀與大能,神不須人的幫助;當以色列人願意投靠祂時,神就會為他們爭戰。掃羅與亞捫人爭戰時,也是神作他們的拯救者。
三) 神藉先知的說話作引導:撒母耳被呼召作先知是今季查考的重點之一,神在以色列信仰昏暗的年代,揀選祂的僕人作帶領,將神的話語宣講。此外,他會一直擔當先知教導的角色,帶領君王與百姓行在善道之中。
四) 以神為首的王國制度:由第八及十二章所記載的說話,我們見到神設立的王國制度不是以王的利益為中心的管治,而是以神為首的管治。王必須順服神,唯獨神才是真正的王。
下一季我們查考掃羅的經歷,以上的主題會再次出現,只是掃羅的表現或許成為我們的反面教材。
第120頁完全年主題:神權下的君王與子民
季度 | 主題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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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 | 最後的士師 | 撒母耳記上 1:1-12:25 |
第二季 | 王座上的掃羅 | 撒母耳記上 13:1-31:13 |
第三季 | 邁向王權的大衛 | 撒母耳記下 1:1-10:19 |
第四季 | 王與他的子民 | 撒母耳記下 11:1-24:25 |
作者:黃榮基
封面設計:劉德智
出版:九龍城浸信會
版次:2022年1月初版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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